愿正义的光终能穿透阻隔给百姓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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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仓后街二十六号院院内住户。受惠于国家、政府的老旧小区改造,院门口更换新装了车辆进出升降栅栏,与新栅栏同时落地的,是院内进出车辆收费的霸王条款!
条款为:“除院内办理停车年卡、半年卡外,其余所有进出车辆进院3元,缴费后期按时长收费。”
????因考虑家庭经济条件和车辆使用频次因素,未在院内办理年卡。现在开车进出,进一次就收费3元!因出门购物、接送老人小孩,有时需每日多次进出。若每日本人进出5次一10次,依据本小区车辆进出收费条款,就要每日缴纳15一30元不等的进门费!
????本人查阅了相关国家法律、地方规章,《酒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十二条及附件1-2相关说明中明确指出:“进入住宅小区半小时内不收费。”
本想依据法律武器和地方条款,和院内所谓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争取到属于我自己的权益,但没想到我和你讲道理,你跟我说规定,我和你讲法律,你让我理解下,并气急败坏的让我去找社区、找警察,声称这规则是你和社区、警察订的! ?
????“26号院没有物业,同时业主抵制交任何服务费,那么门禁电费、路灯、绿化水费、监控维护费从哪里开支?只能采取门房出租理发兼顾门卫之职。如果按照有物业小区门卫制度,一小时停车不收费,那么就会有很多办事路过车辆停放,乡里进城亲戚车辆过夜或长期停放,车辆出入川流不息。院内没有公共停车位,都停在自家楼下,业主下班车往何处停?”
?????大概一听有理有据,理直气壮。但能过得了法律法规和人心这道关么?因为院内有各项开支,所以我们的收费标准就不能依法依规,要凌驾于地方规章之上。 因为院内有各项开支,从其他无车业主那里收不来费用,就要我们这小部分人来承担!敢问院内的公共照明、监控、绿化、门禁是就为我们几个有车无卡在提供的吗? “我们不按照进门就收3元去搞,那么就会有很多路过办事车进入院内,影响院内交通,造成其他办理年卡的人没地方停车。”假若有一天交钱进入院内的办事车把院内缴纳年费的车位占满,那么业主下班回来的车也是可以停的下喽!是这个逻辑吗?若依此强行收费,我觉得倒不如依照入院按每人一分钱收取来的公平实在! 入院人员都在享受公共照明、绿化、门禁、监控服务,既然享受服务就该为此付费!
????我也算是院内的业主,我居然被代表我权益的人无理收费!居然还拿自认为的“法规”来糊弄我这个“法盲”,想想也真是觉得滑稽! 在院内住了也有些年头,始终未参与过院内小到单元楼长,大到所谓业主代表的投票选举,只是偶有看到所谓的公示*被选为院内业主代表。原以为是自己的遗漏疏忽,不曾想问询院内及本单元多人,都和我一样只是看到通知和被动接受,一个代表全体业主权益的人,居然在很多业主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出现了!
????我不愿去找管理者扬言让我去找的单位,我怕该单位会跟我再次讲“法律”讲“规范”让我自取其辱。我相信法律创建的意义旨在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不受损,在受到侵害时,可以变成自我保护的一种武器。我相信在这个公众平台会有帮助在下发声的人,会有拒绝成为沉默的大多数的人,会有我们公正的官方来管这件关乎民生民计的小事,会做到真正的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

后附已查询的相关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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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条
  1. AKA-K.S.LongZzz 101 楼

    河边看柳 发表于 2020-7-14 18:03

    各位网友,莱包包的发贴引起各位关注,並且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作为26号楼院业委会主任,表示感谢!26号院 ...

    看门,公共照明等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要从停车费里出?没车的就坐享其成?合理吗?我有车我就要当冤大头?好奇怪的规定。还有停车费没什么要和你的工资比?说明你的工资高?还是有什么别的说法?

  2. AKA-K.S.LongZzz 102 楼

    河边看柳 发表于 2020-7-14 18:03

    各位网友,莱包包的发贴引起各位关注,並且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作为26号楼院业委会主任,表示感谢!26号院 ...

    对了你这个业主委员的主任是谁推选出来的?楼主可说是没有参与选举且问了同楼的其他人均未参与选举。那么你这个主任是被直接任命的?

  3. 茹果 103 楼


    Oneself 发表于 2020-7-14 11:08

    我们小区电动车都开始收了 一天3元 包月30 只要是称的上是车的 都收

    哪个小区?

  4. 茹果 104 楼


    lievcx 发表于 2020-7-14 11:35

    说的对 养个狗 其实挺好的 狗知道跟着主人走呢 还有起码的忠诚。不知感恩 不明所以 连做禽兽都不太合格 ...

    这是不是有点过啊?我觉得你这样的回复有点人身攻击啊!小号是吧?无所畏惧呀!

  5. 小鬼NN 105 楼


    河边看柳 发表于 2020-7-14 18:03

    各位网友,莱包包的发贴引起各位关注,並且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作为26号楼院业委会主任,表示感谢!26号院 ...

    仓后街这26号要{:mocs_53:}啊~主任看看你们院里窗户口被堵一热水器的老人吧{:mocs_9:}

  6. 茹果 106 楼


    河边看柳 发表于 2020-7-14 18:03

    各位网友,莱包包的发贴引起各位关注,並且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作为26号楼院业委会主任,表示感谢!26号院 ...

    我就看到了最后一句。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人家就为了争取每个酒泉人所在小区共同拥有的权利一样,又不是说要两个小时免费。。。
    只是这帖子楼里真有那么几个人偷换概念啊!蛮不讲理啊!真是厉害人,可见在外面都学到了多少本事。可学到本事都是放在对付本地人上喽!的确不是很厚道,我对有这种老乡感到无比。。。。

  7. 一片浮云 107 楼


    lievcx 发表于 2020-7-14 17:46

    好看吧 还不用买票

    得嘞,您受累,谢谢您了啊{:mocs_50:}

  8. 2653483 108 楼


    茹果 发表于 2020-7-14 19:06

    我就看到了最后一句。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人家就为了争取每个酒泉人所在小区共同拥有的权利一样,又不是 ...

    不用你感到什么,人家主任说了,业委会的决定不违法,上报了社区和城管。你要是推翻这个决定就联合大多数业主重新投票,而不是你一个人在这说!!况且这个收费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一直纠结的那个《管理办法》到底适用不适用,我也给他提过,咱们都不是学法律的,谁解释的明白呢?而且现在从主任这里看应该是年卡300元是吗?以前是600?那算下来一个月50啊,也不贵啊??办了年卡,你还给要给自己一年来为数不多的几次搬家,买大件家具所付的停车费而纠结?在乎3元停车的人他可能就选择不停,这样业主的停车就能得到相对的保障,不在乎的,进来掏钱。那他也不会在这里发帖子了。所以还是那句话,政策的落地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道交法》没有明确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公路,但是各省有各省的《高速路管理办法》就有不让上的,你说让摩托车主拿着《道交法》去争取吧权力吧!现实么?

  9. AKA-K.S.LongZzz 109 楼

    2653483 发表于 2020-7-15 10:47

    不用你感到什么,人家主任说了,业委会的决定不违法,上报了社区和城管。你要是推翻这个决定就联合大多数 ...

    楼主发的管理办法是酒泉市发的,适用于酒泉市地区所有小区,那按你的意思是楼主所在小区是别的市区所在酒泉的飞地?

  10. AKA-K.S.LongZzz 110 楼

    2653483 发表于 2020-7-15 10:47

    不用你感到什么,人家主任说了,业委会的决定不违法,上报了社区和城管。你要是推翻这个决定就联合大多数 ...

    还有楼主调查过其所在业委会没有进行过投票,推举等其他的民主表决。如果是真的,其业委会所发布的所有决定都是有争议的。你进行没有任何的调查就在这大放厥词,偷换概念,引经据典,一派胡言。我看你就是那青青草原上的懒羊羊,三千多集顶着翔!

  11. 2653483 111 楼


    AKA-K.S.LongZzz 发表于 2020-7-15 11:08

    还有楼主调查过其所在业委会没有进行过投票,推举等其他的民主表决。如果是真的,其业委会所发布的所有决 ...

    我没调查过,合着你调查过一样,咱们也不吵吵了。我现在就想看社区和主任找物业公司来管理,先看看第一批物业费能有几个交的!!!或者就是从即日起,楼主说了,业委会成立从来没有经行过表决,那就解散,门禁取消!谁想管谁出来管。他楼主发帖子以后我第一个回帖是询问一下啥情况,一些细节的东西,怕我的言辞有问题,专门加了一句我不是杠精。他给我回复是我在这里说违心话。合着你主张了一个东西,别人说了不支持你的话,你就不行了??

  12. 小鬼NN 112 楼


    2653483 发表于 2020-7-15 11:35

    我没调查过,合着你调查过一样,咱们也不吵吵了。我现在就想看社区和主任找物业公司来管理,先看看第一批 ...

    这人该不会真是收钱的找来搞事情的吧{:mocs_9:}交钱也得合理啊,你这咋就非得让人家办卡呢,办不办卡都是人家业主的自由啊兄弟!但这抬杆就3块确实不合适吧,还是你家也是抬杆就3块?

  13. 2653483 113 楼


    小鬼NN 发表于 2020-7-15 12:50

    这人该不会真是收钱的找来搞事情的吧交钱也得合理啊,你这咋就非得让人家办卡呢,办不办卡都是 ...

    请看一下,试行办法有效期多久!!!

  14. 烟袋斜街2009 114 楼

    几天不看在线,都有这么多大神了,简直是普法栏目剧了。
    说到底,法律法规是维护个人权益的武器,被几位大神拿来唇枪舌战倒像是炫技、带节奏!吃瓜的姿势要对,不都说了嘛,不吃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围观者能给提意见就提意见,不能提意见就潜水,骂人神马的确实有点水军的嫌疑了,口吐芬芳并不能曲解成是你的直爽真性情,玻璃心神马的就更算了吧,毕竟圣母婊是挺遭人唾弃的。
    楼主这事吧,都不知道该夸人主任能耐,还是夸你们小区的人脾气好得过且过,不过也对,老人多的小区嘛,关起门来定决策不带你们年轻一代玩也是正常的,谁让年轻人想法多爱较真那!归根结底,能在法规政策护航下由内部解决才是圆满,主任你就大气点,透明点,贴个公告召开集体业主大会一起讨论收费问题及公开资金用途,再不济每个单元选个代表参与也成啊,业主图的无非也就是个知情权参与权,老小区虽破小,但人情味更重,一时的默不作声并不代表功绩赫然,想持久稳定,公开透明也真就是最有效的出路。老一辈人教我们,做的正行的端任你说破了天也是跳梁小丑成不了气候。

  15. 小鬼NN 115 楼


    2653483 发表于 2020-7-15 14:00

    请看一下,试行办法有效期多久!!!

    你觉得合理不是乱收费你掏钱就好啦兄弟{:mocs_9:}别非得让别人也按你的意思来{:mocs_9:}。或者要不你给这小区捐助一下?看着里面老人比较多,没事去把那老奶奶窗户口的热水器给挪挪

  16. 菜菜包 116 楼


    2653483 发表于 2020-7-15 14:00

    请看一下,试行办法有效期多久!!!

    今天要拿过期说事么? 时间自己算

  17. 酒泉大山 117 楼


    河边看柳 发表于 2020-7-14 18:03

    各位网友,莱包包的发贴引起各位关注,並且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作为26号楼院业委会主任,表示感谢!26号院 ...

    估计很难,就个院内情况来看,枉称业主的人每天进出4、5回,停车4、5趟,却一分钱都不想交。来了物业公司,问谁收物业管理费?不交停车费的依然不想交,不如放任不管,待大家都看不下去、住不下去了再说。要是能运行下去也不会出现本文这样的所谓“业主”维权贴了。

  18. 烟袋斜街2009 118 楼


    酒泉大山 发表于 2020-7-15 15:33

    估计很难,就个院内情况来看,枉称业主的人每天进出4、5回,停车4、5趟,却一分钱都不想交。来了物业公司 ...

    甭管物业还是自管委员会,只要够公开透明咋都行,无非就是个交钱多少的问题,人楼上也有自己管理的老旧小区的网友,电费水费等各项分摊一家一家就几十块钱,楼主这小区为啥不参考那,来业主讨论会,有车无车都按需缴纳费用,资金流向也都上墙公示,业主心里还能犯嘀咕提意见?

  19. AKA-K.S.LongZzz 119 楼

    酒泉大山 发表于 2020-7-15 15:33

    估计很难,就个院内情况来看,枉称业主的人每天进出4、5回,停车4、5趟,却一分钱都不想交。来了物业公司 ...

    话说作为一个业主,有地方性法律赋予业主30分钟内有可以不付停车费的权利!每天进出多少次也是个人的权利!交不交物业费是物业入住后的事情!你在这里偷换概念,你是何居心?当真见不得别人争取一点点权利?你吃几个菜把你膨胀成这样?

  20. 巴郎 120 楼


    河边看柳 发表于 2020-7-14 18:03

    各位网友,莱包包的发贴引起各位关注,並且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作为26号楼院业委会主任,表示感谢!26号院 ...

    您的业委会主任是谁选举的?有工资吗?我只是想搞明白,没有质问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