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利益谁来维护
我是肃州区清水镇中寨村村民,我于2018年与西域腾飞合作社签订合同,种植该社甜叶菊,合同价12元。苗款每亩900元,先预交500.剩下的400在甜叶菊交付后发放货款时扣除,由于当年甜叶菊行情不好,在年底甜叶菊收获后,该社迟迟不予收购,后来又单方面发放通知,要给甜叶菊降价。在收购时还处处刁难,全村卖的最好的是每公斤10块,最差的七块八块,远远低于合同价,有好几户与你们合作社产生了矛盾,就直接拒收,别的甜叶菊贩子还不敢收,只能放到第二年再给别人卖,价钱越来越低,我十几亩地,卖一万多块钱,损失惨重,2019年你们合作社把全村30多户农民起诉到法院索要剩余的苗款,由于涉及的人员较多,法院没有判决下来,今年你又起诉了。我就想问问,你向农民索要苗款,农民的损失,谁来负责,有没有人来维护农民的利益,农民就活该吃亏吗?恳请政府部门法院能够公正公平处理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