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民热线、肃州区公安局.......
东环南路34号瑞居花园1号楼1单元(东单元)1楼东户,养一只大型犬,经常不栓绳就放到小区院子里,尤其是早晨7点到8点孩子上学的时候,吓的孩子够不敢出单元上学。每天下楼到了二楼,先要看看一楼有没有狗,没有了才敢下楼,多次给12345打电话,一直没有人来管管......2020年8月12日下午7.30分,把狗放到小区院子里面,吓了人家的孩子,孩子主人过来交涉,就吵了起来:你们去告,*不怕.....十分嚣张猖狂.....态度十分恶劣.....
2020年8月13日早晨7.30分,有把狗放到了小区院子里面,而且不栓绳,正是上班和孩子上学和补习班的时候,很多孩子不敢去上学........
《肃州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一)公安部门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及犬只留检所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捕灭狂犬和应急处置工作。
.... 第十一条 在城区内,准许饲养身高60厘米体重20公斤以内的犬只,每户限养犬一只。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第十三条 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明和犬只免疫证明,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注意避让他人;
(二)犬只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绳;
(三)携犬进入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或电梯间的,应当为犬只戴嘴套;
....第二十一条 对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行为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养犬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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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肃州区市民热线,给你们打电话,你们真的重视了吗?你们真正做到为市民服务了吗?你们漠视群众疾苦,至市民利益于不顾....
肃州区公安局、肃州区城市执法局、东文化街社区,你们严重的不作为,漠视群众市民疾苦和利益不顾....发展经济不行是因为资金或者各种条件限制,可以理解,而管理小区养狗这种事情,不需要资金投入,你们只要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始终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可以办好,为什么也是这样费劲啊......
(我们从4楼拍了视频,但是,网站不支持上传视频,就截图了,截图不是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