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酒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

winterboy61 14,076 阅读

先看看法条,请有关部门回答一下。
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三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但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第十五条:“定价听证依据下列情况提起:
(一)定价机关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定价)和市、县人民政府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起;
(二)定价机关是其他部门的,由该部门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起。
第十六条 定价机关提起定价听证时,属于第十五条(二)项规定情形的,应当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交定价听证方案和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第十七条 定价听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
(三)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四)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
(五)其他与制定价格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 听证会举行30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
第十九条 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第三十一条 定价机关制定定价听证目录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未举行听证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宣布定价无效,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组织或者举行听证会,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听证会的组织或者举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这些要求相关部门都做到了没?听证公正公开做到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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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条
  1. 那都不是事 41 楼


    Amos 发表于 2020-9-2 18:47

    理性对待问题,
    大酒泉为啥现在这个样子
    就是因为。百姓这么一闹,

    问题在于,某些人,只要看见不管是什么,就开始喷,开始闹,但凡你拦了他,你就是ZF的走狗,就是狗腿子。酒泉在线就让这么几个整的乱七八糟,乌烟瘴气的。

  2. 生命在于折腾 42 楼

    既然是在公共道路施划的停车位停车,那收取少量管理费也是很正常的!这样其实可以有效的缓解交通压力,也可以使有限的停车位周转起来,让真正有需要的人高效利用起来!

  3. Amos 43 楼


    生命在于折腾 发表于 2020-9-2 18:54

    既然是在公共道路施划的停车位停车,那收取少量管理费也是很正常的!这样其实可以有效的缓解交通压力,也可 ...

    对,支持你说的
    只要收费合理。完全支持。

  4. 那都不是事 44 楼


    生命在于折腾 发表于 2020-9-2 18:54

    既然是在公共道路施划的停车位停车,那收取少量管理费也是很正常的!这样其实可以有效的缓解交通压力,也可 ...

    着着地呢

  5. 生命在于折腾 45 楼

    其实现在的马路停车位,好多车在那一停几个小时,有些车一停就是一天甚至一停好几天的,有些还被附近的商户罢占了,确实没有得到用效的利用!马路停车位本身属于公共资源,而且数量特别有限,只有提高周转率才能解决真正意义上的"停车难″的问题。

  6. 酒泉狂砍一条街 46 楼

    这一年有不少收入啊

  7. 人间有情 47 楼


    生命在于折腾 发表于 2020-9-2 19:04

    其实现在的马路停车位,好多车在那一停几个小时,有些车一停就是一天甚至一停好几天的,有些还被附近的商户 ...

    确实是这样!免费的停车位成了私车停车位一停就是一天或者几天都不动!还有把车套包上停几个月!不收费实在是不行啊

  8. 非常道 48 楼

    政府调研了没有,酒泉城区有多少辆车,公用停车场有多少车位,是否靠收费就能解决乱停车的问题,治病的根本是解决停车场的问题,看看酒泉新老城区,不要说公共停车场,就是一片空地都很少,真正做到了卖光吃光,

  9. 皓月棒棒棒 49 楼

    政府正面回应啊!是否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是否广泛征求名意,凡事需要阳光对待,不能一刀切

  10. 岁月河 50 楼

    公共停车资源,本就是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现在只要有个车,就可以随意在人行道、街边公共区域、甚至路内随便停下,一天也行一年也行,全区有十几万辆车,那么对于没有车的三十多万人,是不是公平?难道公共区域就不属于他们么?什么是社会公平正义,经济条件好的、家庭车辆多的,就应当多交费,用于社会停车管理,这就公平正义。相信到最后,也就是一场必胜的论战,最后历史前进的车轮,少数人无法阻止!公共停车就应该缴费!

  11. winterboy61 51 楼


    酒泉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20-9-2 18:31

    难得能有一个不无脑喷,思路清晰的~

    本人发帖质疑的是价格听证制度是否落实,谢谢,思路清晰从何说起

  12. winterboy61 52 楼


    岁月河 发表于 2020-9-3 11:11

    公共停车资源,本就是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现在只要有个车,就可以随意在人行道、街边公共区域、甚至路内随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国务院决定,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此处养路费了解下

  13. winterboy61 53 楼


    Amos 发表于 2020-9-2 18:47

    理性对待问题,
    大酒泉为啥现在这个样子
    就是因为。百姓这么一闹,

    讨论可以,本人也不是反对停车收费。我发此贴目的是现今的依法治国环境下,此项规定制定收费是否合法?借此机会也可以学习一下,是否涉及民生事项都需要听证?反正至今没有官方回应。

  14. 遇见!转转 54 楼

    收费当然可以,这样才能做到有序管理,但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1、各部门审批后,责任主体是哪个单位?
    2、是政府运行还是承包给公司或者私人?
    3、收取的费用后车辆安全是否负责?
    4、如果进行让社会公司承包管理、是公开招标还是小范围的................!
    5、重要的事说N遍!公章盖了8个........!!!!!!!!!!!!万一出现安全责任问题,是由以上哪个部门担负主体责任?来百姓怕的是“推诿扯皮”,何况这还是8个单位????

  15. 那都不是事 55 楼


    遇见!转转 发表于 2020-9-3 11:47

    收费当然可以,这样才能做到有序管理,但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1、各部门审批后,责任主体是哪个单位?
    2、 ...

    别纠结八个公章了,这叫联合发文,这种事情需要几个部门联合起来办理,所以必须联合发文,和谁承担责任没关系。法院负责审理,检察院负责起诉,公安侦办抓捕。政府各个部门是分工的,不是说什么事情一个部门就可以说了算的。

  16. 遇见!转转 56 楼


    酒泉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20-9-3 11:51

    别纠结八个公章了,这叫联合发文,这种事情需要几个部门联合起来办理,所以必须联合发文,和谁承担责任没 ...

    你的意思是,万一出了问题挨着8各部门一个一个的找??就是联合发文,那么总的有个执行单位吧,总不能8各部门把所有街道都划片分包了,一个单位管一片,那片有事就找那个单位吧!

  17. 那都不是事 57 楼


    遇见!转转 发表于 2020-9-3 11:59

    你的意思是,万一出了问题挨着8各部门一个一个的找??就是联合发文,那么总的有个执行单位吧,总不能8各 ...

    自己回去仔细读读公告。有还是没有。再杠不迟。

  18. winterboy61 58 楼


    遇见!转转 发表于 2020-9-3 11:47

    收费当然可以,这样才能做到有序管理,但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1、各部门审批后,责任主体是哪个单位?
    2、 ...

    公告看了没?
    “经肃州区人民政府授权,自即日起,将由肃州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属国企)对城区范围内人行道、城市道路及支街巷道等城市区域停车实施收费管理。”
    也就是说,政府想参与企业经营的行为都会搬出这个公司来具体做。

  19. 380313932 59 楼


    酒泉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20-9-2 15:35

    北京市2019年收费标准~

    北京?在酒泉政府的眼睛里,酒泉就是最大~酒泉政府眼睛里还哪有国家啊

  20. 那都不是事 60 楼


    380313932 发表于 2020-11-24 14:57

    北京?在酒泉政府的眼睛里,酒泉就是最大~酒泉政府眼睛里还哪有国家啊

    停车收费这东西就是本地规定自己的 国家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