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收取20%热损费不合适,政府文件是10月5日起施行
今天是9月14日,离市政府下发的供热管理文件还有一段时间,但是,现在供热公司收取地暖20%,挂片收取10%的停暖热损费是不合适的。
今天是9月14日,离市政府下发的供热管理文件还有一段时间,但是,现在供热公司收取地暖20%,挂片收取10%的停暖热损费是不合适的。
同样的问题专门请教了供热公司,四天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不知道是文件有问题还是执行有问题,如果是理解有偏差也请给予个答复和解释说明!但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应付一下就完了!
我家的去年就办理了报停,今年去就说那是去年的,今年必须得交,20%我交了500多,这钱交的实在是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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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是能多收就多收,收钱时是霸王条款或没条款,供不好甚至开错阀供错水时装聋作哑。
这是啥意思,不开暖气要交热损费?
霸王条款住户报停暖了还要交 热损费。强取豪夺!
文件说的是住宅,为啥门店也收?难道是为了养个有屁眼的娃?春光热力,还不是死翘翘了
停暖要交热损费,暖气不热怎么不退款
谁让你们那买了房子不住的,这也是防止炒房客的手段,个人表示支持。
一切皆枉然
也好,免的一些人蹭暖
耍流氓的霸王条款,我购买了热气我愿意让邻居蹭。供热公司收就罢了,ZF还支持?很奇怪的社会。
酒泉的取暖问题不会有人解决的也没办法解决,除非中央下来人
以前在外地从来没听过暖气报停还要收报停费,而且根本不用去报停,供暖开始十天后不缴费自动挺暖,第二年或者以后在供暖只需补齐之前十天的费用即可,自从回到酒泉才知道还有报停费……
典型的官商勾结,政府也不说句话,我就静静的看看结果
先不说收费高不高,至少制定这个规定的人没有考虑周全,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时候咋不想想地暖一楼和顶楼如果报停,蹭热损也只蹭了一层的,而中间的楼层是蹭的两层的,那制定规则的人为什么不说一楼和顶楼只交一半的热损费呢,只知道胡乱收费。
酒泉在线网友:
[p=30, 2, left]您好![/p]
[p=30, 2, left]首先,感谢您对城区供暖工作的关注和监督![/p]
[p=30, 2, left]新颁布的《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5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将继续沿用《关于热用户申请停暖和恢复供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停暖的收费标准,10月5日后,各热用户前期交纳的供暖报停费将等额抵顶供暖季热损费。[/p]
[p=30, 2, left]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对您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落实处理。[/p]
[p=30, 2, left]肃州区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2630000[/p]
肃州区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民意!我不需要热损费,请把你的热量保管好!
热损费去哪了?地暖停暖有损失的是楼上楼下,给楼上楼下减免暖气费么?
尼能微电影 发表于 2020-9-15 01:04
也好,免的一些人蹭暖
问题是蹭暖也蹭的是左邻右舍掏了钱的的暖啊 就算的蹭暖费也应该 补偿给左邻右舍啊 供热公司收了这钱 你高兴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