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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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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老旧楼院进行改造,要更换上下水管道,这是得民心的惠民工程。可是一楼的住户不同意改,非要让社区出个保证书,保证以后管道不漏水,不然就不开门。也不当面协商处理,社区和施工队刚开始给打电话还接,后面连电话不都不接,导致整个单元的住户的利益受损,找到他的单位也管不住。试问这种自私自利的人谁能管住?任何一项工程也有个保质期,社区能保证永远不漏水?十年八年的漏水了还得社区给你赔?就算你家里以前漏了水,那也是管道老化或楼上用水的问题,应该当时就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赔偿什么的,怎么能以此为要挟,影响大家的利益受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