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步行街爱的礼物欺骗消费者
端午节前几天朋友给了一张爱的礼物的兑换券,说是可以到酒泉市区的任何一家爱的礼物蛋糕店兑换粽子一份,端午节当天我拿兑换券到大明步行街爱的礼物换粽子,当时过去兑换粽子的人很多,都在排队,然后店里一个微胖的女工作人员说粽子完了,把这个兑换券放下,改天可以拿过来兑换一个8寸的蛋糕,当时还问了时间人家说是啥时候都可以不过期,今天亲戚的孩子过生日说是买个蛋糕然后我就拿着端午节时候的兑换券过去换蛋糕,到店里把兑换券给工作人员看了,工作人员说是过期了,换不了,我当场气的就把兑换券撕了,其实一个蛋糕也没多少钱但是我对他们的这种行为很不满意,自己能做多少粽子自己不知道吗?为什么使劲的卖兑换券,而不去兑换呢,这种行为直接就是欺骗消费者,我想跟我一样受骗的应该有好多吧,一个企业没有诚信怎么能长久的做下去呢,赚这样的钱良心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