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供热燃气办:
《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正常供热,因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保证正常供热时,应及时组织抢修。预计停止供热4小时以上的,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书面报告。
本人所住小区光明家园,由市热力公司新城医院供热站供暖,除刚开始供时暖气热了3、4天,现已近半月暖气管从未热过,是否可以认定供热公司擅自停供,那你们的监管在哪里。请不要以室温来说事,现在的天气太阳一晒18度肯定达到,要测就半夜来。要么请公布热力公司新城医院供热站开泵时间,进水温度、回水温度,用事实来说话。暖气不是商品吗,我交了钱买的货,那商品何在?你们不是动不动就根据《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怎么怎么吗?请把我的商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