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某复合型材料再利用公司关于离职后的工资纠纷
酒泉某复合型材料再利用公司,公司员工离职的时候不说让交接工作,都离职快一个月了,等到发工资的时候,扣着工资让去交接工作,不去就不发工资。
因为不在本地上班,实在不方便,老板说随时都行,他安排人员交接,就几分钟的事情,结果抽时间过去了,老板又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去了连公司门都没进去。上了25天班,老板直接微信转了1080元之后就不回信息了,工资也不是按刚开始的时候说的来核算,考勤也核算不对,直接周日公休日是按请假来算的,想要对一下,结果就是拒接沟通。
请问这样是不是可以直接去劳动局请求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