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台班费我是该出还是不该出?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经过敦煌路的丽景阳光小区门口,走的是最右边的路,在我的左边是公交车,本来丽景阳光门口那边的路上的雪没有化,跟公交车同速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差不多在45——50码左右,一辆出租车在我差不多100米开外调头然后往前大概走了150米左右突然靠右停车拉客,因为我的紧急制动距离不够外加又在冰滩上,没有办法了就追尾了,追尾后报了保险,今早跟出租车司机协商好以后一起去位于氧气厂那边的处理中心打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划分为我的全责,人家有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处理事故的交警再三的问了出租车司机要不要去医院检查,对方再三肯定不用到医院检查,车辆维修的所有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出门出租车司机就说台班费保险公司不赔,意思我懂,两个人协商好以后按照出租车司机说的300元/天的赔偿算,一次性给完共计4天的台班费,也就是1200元整,给完钱对方也给我打了收据,结果是我刚回到家,午饭都没吃对方打电话过来说4天修不好,让我再追加300, 这事儿我也问了很多朋友,说法不一,有些人说根本不需要赔付台班费给他,有些人说台班费没有那么多,我是这么想的:我已经跟对方协商好了一次性把台班费赔付完了,而且我也拿到了对方给我立的收条,我支付宝也有付了款的截图,而且去事故处理中心处理的时候交警让双方对着执法记录仪问的问题,全程都是有理有据的,钱都给完了,字据我也签收了,现在又觉得要少了,这个台班费我到底是该不该给?该多少合适?还有他追加的300台班费我是给呢还是不给了?麻烦懂的热心网友给一点帮助,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