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亲请命,请政府出面救救我爸爸
我父亲段兴尚,酒泉市肃州区东洞镇石灰窑村村民,因家境贫寒,2017年10月到东洞乡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务工,后因施工工地机械伤害导致高位截瘫,腰椎以下全无知觉,大小便失禁,后治疗无果。与该工程的施工单位酒泉鹏程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法人:廖丽荣)及劳务公司负责人冯贵业多次沟通,但双方均已哄骗,相互推诿等手段拒绝处理,没办法,我只好告上肃州区法院,对方以司法鉴定不合理等理由推脱责任,拖延时间,但几次鉴定,均为“伤残一级,完全护理”,后又诉到酒泉中院,直至2020年10月份,才终止审判,最终结果:“判定冯贵业及酒泉鹏程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赔偿费用75万多元”。后经肃州区法院执行厅执行了鹏程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的帐户上的43万余元,这些钱只够我们还清外借的我父亲医院的治疗费用,后剩余的31万多,本打算尽快到手后,给我父亲进行康复治疗,但冯贵业等人以肃州区农村农业局(原农发办)欠付其工程款28万多为由,拒不赔偿,又赶上区法院进行人事调整,我父亲的案件转交其他法官处理,说我们的赔偿费用只有等这笔钱批下来才能给我们,但又说是政府不给批这笔钱,一拖再拖,作为被害者的我们,心理一再被摧残,现在法院一纸裁决推给政府,我们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请人民政府为我做主,救救我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