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肃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东关楼群公共停车位的问题
tsxtd2006
8,309 阅读
关于东关楼群公共停车位的有关问题
致肃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我是一名东关楼群的业主,现将小区公共停车位存在的问题反映如下:
1. 本小区总共有停车位398个,由小区自管委员会通过抓号的方式分配给每位有车的业主使用。从小区自管委员会相关人员得知,所有车位已租空。实际的情况是小区停车位利用率一直不高,白天显示有200多个余位,晚上十一点多还有170多个余位,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现象。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样造成的问题是新的有车业主无处停车,空车位却有很多。因此,我的诉求是车位应该采取不固定的方式,每位交了停车费的业主都可以停车,每位业主享有平等的权利,毕竟很多小区都是这样做的。这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2. 小区自管委员会禁止一切外来车辆进入,包括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需要进入时,要给管理人员打电话才开门,如果因此耽误病情等事故谁来负责?明明小区门口贴有《酒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小区以外车辆可以缴费进入,不足30分钟免费的规定。却不按此规定执行,流于形式。谁家不来个亲戚朋友,不让外来车辆进入缺乏基本的人性化关怀。
以上两点诉求希望能引起领导的重视,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