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请关注东方名都地下停车场违规收费问题

古老的泉 9,156 阅读

东方名都地下停车场停车费由东方物业公司收取,执行的是发改局2014年批复标准,业主月停车费150元,年停车费1800元,从2014年执行至今。(除已购买停车位业主)。从4月1日起,物业公司在没有与业委会协商和出具新的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单方面停止了住户月租、年租收费,将租费停车住户按照临时停车对待,小区业主停车实行按时间收费,每次停车扫微信付费。这对小区业主来说既不方便,也增加了经济负担(住户停车每天费用由原来的5元涨到至少9-12元),其实就是变相涨价。业主到物业公司询问原因,之前说是东方集团公司的决定的,也没有公示通知。后来住户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物业又改变了说法,称“东方名都地下停车场共有车位1070个,出售532个,月租年租车位385个,对外临时车位只有150多个,不能满足走亲访友及社会临时停车需要,所以决定将住户租费停车停止”的答复。《民法典》第276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物业的解释纯属无稽之谈,违反《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属于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物业公司当初收费的时候,有发改局的收费标准批复,现在没有出具任何依据,就可以擅自改变业主停车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是典型的违规收费。请区市场监督局关注,维护东方名都385户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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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条
  1. 坎坷 1 楼

    既然违法了 就起诉呗

  2. 古老的泉 2 楼

    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处理的事情{:smile:}

  3. 区市场监管局 3 楼

    网友“古老的泉”:
    您好!您在本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关注,此问题前期我局已进行调查,因涉及多部门工作职责,我局暂无法做出相应调查回复,请您理解。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4. 雄鹰展翅飞翔 4 楼

    请相关部门认真查处东方名都物业对全体业主的变相侵权勒索行径

  5. DUNHILL 5 楼

    楼主引用的《民法典》第276条来自于《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才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但是,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场的停车场是由商场自主经营管理,由商场自主定价收费,完全属于市场行为,没有限价。”所以,商场停车位收费标准,根据其经营成本核定,即按照停车场维护、管理所需支出,在合理定岗、定员的基础上确定。

  6. zjncocacola 6 楼

    这物业就是霸道行径,肃州区的物业真是没几家好的。坏的实实的一大堆,就计谋的赚取最大利益,损害住户权益。干物业的该不都是些混混吧!

  7. 忧伤地太阳 7 楼

    我们所有东方明都住户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一是要求赔偿,二是赶走东方明都的物业公司重新选择物业公司为大家服务吧。

  8. 古老的泉 8 楼


    区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 2021-5-10 18:12

    网友“古老的泉”:
    您好!您在本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关注,此问题前期我局已进行调查,因涉及多部 ...

    “因涉及多部门工作职责,我局暂无法做出相应调查回复”,请问涉及哪些部门?调查回复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