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电动车肇事逃逸,冒充公职人员威胁私家车车主
酒泉肃州中学非机动车道(因机动车道施工)事件描述:13日下午去肃中门口接妹妹放学,小朋友和老公在车里,我在校门口等待时,一辆带牌照电动车甘F38533撞到我的私家车后逃逸,喊她后不理,随后就拨打122报警,122的回复是因人员逃逸,需要到事故处理中心立案,18:20左右直到处理中心调监控立案,立案以后让15号去处理事情,15日向公司请假去处理事情,早上9点等到11点 交警不在,打电话说,车牌号信息不全,无法查证,多次盘问后,交警的意思 让我认栽,我觉得事情不能就这么结束,下午又去事故处理中心,辅警帮忙查证后,联系到电动车车主,车主矢口否认并无此辆电动车,又说自己不在本地,电话挂断后交警说他们会查,我后拨打12345后两天系统显示交警已结案,但我至今为止并未接到任何电话告知本人此案已结,随后拨打事故处理中心电话,无人接听,本人再次拨打交警队值班电话,对方告知我,事情不归他们管,多次拨打事故处理警官电话也未接通,我昨天试图联系电动车车主本人,解决此事,但对方态度恶劣对于此事说辞与交警联系她时说法不一致,今天早晨又就接到电动车主父亲的电话,电话接听态度恶劣,声称自己是新城派出所警员要求并威胁我报出家庭住址要来找我,现此事无果,请相关部门及电动车本人给一个公正及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