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 关于学生接种新冠疫苗
接到学校的有关于“学生注射新冠疫苗”的通知,本人于2021年8月3日带领本人的弟弟去酒泉市慢性病医院接种疫苗,从刚开始的排队等待到发号,漫长的时间,好不容易等的叫到号了,却被酒泉市慢性病医院门口的某医生告知我不能作为监护人,在此之前排队发号我就在旁边,也未曾提及,至始至终也没有看到听到有关的通知!可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那要让像这样的孩子如何打这一针疫苗。作为一个市民,曾经也是学生,本来就是高中生学习任务紧张、假期补课,哪一位家长不希望快点打完疫苗送孩子回学校学习,像这样被拒之门外,一而再再而三的请假去排队打疫苗这样好吗?希望相关部门发出学生注射疫苗的注意事项,以避免医院、学校、家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