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头墩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梁海荣打击报复举报人违纪违法材料
举报人信息
举报人:赵天财,男,汉族,63岁,1963年3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622102196303151838,联系电话:17393724809,住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头墩村五组。
被举报人信息
梁海荣,现任头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举报事项
举报被举报人梁海荣在任职期间,长期辱骂村民,且因本人及其他4位村民向区纪检委举报村委会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个人信息遭泄露后,梁海荣怀恨在心,对举报人实施辱骂、殴打、恐吓威胁等恶意打击报复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具体事实与经过
一、长期辱骂村民,作风蛮横恶劣
梁海荣在五年任职期限内,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不仅未履行基层干部服务村民的职责,反而多次使用不堪入耳、极具侮辱性的恶毒语言,辱骂头墩村五组村民,对待群众态度恶劣、蛮横霸道,严重损害基层干部形象,伤害村民感情。
二、2026年3月20日酒后行凶,故意伤害举报人
2026年3月20日,梁海荣自带酒水,组织6位村民前往我家中饮酒。饮酒期间,因承包地倾倒垃圾一事,我与梁海荣产生争执,梁海荣当场情绪失控,径直向我面部挥拳打了一拳,造成我口腔当场流血,前门牙齿被打松动,后续进食时前门牙伴有剧烈疼痛感,无法正常咀嚼饮食,身体和精神均受到严重伤害。
三、2026年3月25日电话威胁、上门寻衅,企图再次施暴
2026年3月25日20点左右,梁海荣主动给我拨打电话,言语嚣张,要求我前往公路上提刀与其拼命,我因当日饮酒,当即言辞推辞,梁海荣随即在电话中对我进行肆意辱骂、恶意威胁,甚至扬言要提刀砍我、摞我头颅,言语极其凶狠。
我因内心极度恐惧,担心自身生命安全,当场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挂断电话后不久,梁海荣直接冲到我家中,强行撕扯我的衣领,将我拉拽至门外,欲再次对我实施殴打行为,所幸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制止,才成功避免了更为恶性的伤人事件发生。
四、公然威胁举报人,打击报复意图明显
上述一系列辱骂、殴打、寻衅行为,均发生在本人及其余4位村民,向区纪检委实名举报村委会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问题之后。经确认,举报人个人信息在举报过程中遭无故泄露,梁海荣得知举报人员名单后怀恨在心,将举报行为视为对其的冒犯,公然对我们5位举报人放话:要将5位举报人一个一个慢慢弄死,恶意打击报复意图极其明显,性质极其恶劣,让举报人及其家属长期陷入生命安全受威胁的恐慌之中。
举报诉求
1.恳请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对梁海荣辱骂村民、故意伤害、恐吓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纪违法行为正式立案查处,全面核实上述所有事实;
2.依法彻查举报人个人信息在举报流程中泄露的具体环节,严肃追究相关泄密人员的责任;
3.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梁海荣作出从严从重处理,暂停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杜绝其继续利用职权侵害村民权益;
4.责令梁海荣承担本人因被殴打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并向本人及其他受辱骂威胁的村民公开赔礼道歉;
5.对本人及其他4位举报人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后续打击报复行为再次发生。
梁海荣身为共产党员、基层村干部,本应以身作则、服务群众、严守党纪国法,但其所作所为,完全违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纪党规,触犯国家法律,败坏党风政风,极大损毁了基层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查清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回应村民的合理诉求,还基层乡村一片风清气正的环境。
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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