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节约型社会,处理假冒伪劣商品不该一烧了之
节约型社会:假冒伪劣商品不该一烧了之
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和图片,反映的是在焚烧假冒伪劣现场,许多老百姓不顾阻挠,冒着烟火,纷纷抢夺那些假冒伪劣商品。。。。。。
老百姓为什么不顾危险去抢夺假冒伪劣商品呢?说明那些东西还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嘛。起码那些东西可以拿来卖废品,比到大街上一点一点的捡拾废品要容易。
每到3.15,各地都要打击假冒伪劣,而目前中国,打击假冒伪劣的形式就是把没收到的东西方一把大火焚烧掉,还组织群众观看,在电视新闻上报道。
我认为,放火焚烧假冒伪劣商品固然热闹、解恨,场面大。但是也会造成环境污染。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人均占有资源贫乏。如果动辄就采取焚烧的办法对假冒伪劣行为示威,并不一定就能吓住生产假冒伪劣的奸商。不管怎么说,那些东西也是社会资源,其中有些东西经过处理是能够使用的,有些东西还可以废品回收利用。与其把这些东西放火烧掉,不如把这些东西分门别类的送到非旧物质加工厂去。
所以我建议,人大和有关部门应该通过立法,严格规定凡是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应该尽量回收其中有利用价值的成分。一律不得采取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办法处理处理。
2007/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