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红孩儿 1,439 阅读

请问现在到有些行政单位办事,有时会出现一周内某一天办,其他时候不办,这是不是合法?比如说我们的派出所就在每周二办理户口手续.我觉得只要是在上班,只有没有其它原因,每天都应该办.
请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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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晓贝 1 楼

    我觉得这不是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单位安排某天处理某方面的事,单位也有单位的计划,虽说给去办事的人带来不便,但是我觉得可以理解吧~~
    如果行政单位将这种规定,能像公文类型一样的通知,都提前告知大家,大家都知道了,就不会不便了~~方便了单位,也方便了市民~~

    [ 本帖最后由 晓贝 于 2007-3-20 10:57 编辑 ]

  2. 番茄兜兜儿 2 楼

    嗯,支持楼主说的
    就像你也一样,自己做了计划每天要做什么,这些个单位也是这样的,我觉得应该能理解吧

  3. 红孩儿 3 楼

    比如我是一个远乡来的人到政府大楼办事,结果今天恰好不办,那我还得回去?

  4. 晓贝 4 楼

    所以现在的弊端就是政府部门没有将这些告知大家~~

  5. 寂寞沙丘 5 楼

    没道理。
    政府部门职能就是方便百姓,服务百姓。
    政府工作人员是百姓的公仆。哪有主人听有仆人计划安排的。
    百姓纳税养活的政府工作人员,知道吗?

  6. 幸福男人 6 楼

    政府部门不可以的,只要上班就得为大家办事.公务员,吃财政饭的人比驴多,不可能人手不够.:lol :lol :lol :lol

  7. TREK崔克 7 楼

    我听说公安的会也比较多,你就理解吧!现在政府机关只考虑挣钱,其他没想过!~

  8. 红孩儿 8 楼

    你说人手不够或者没有安排也就不说了,但是人家闲闲呆着就说今天没有办这个业务的,什么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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