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将是谁的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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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750万元人民币不算多,但用来“收编”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足够了。 当中央财政直接向一个尚须每年在民政部履行注册手续的协会直接拨付这样一笔款项,用以全额负担这个组织全年运营费用之时,750万元的意义似乎早已超出货币面值本身。记者获悉,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当中国内地众多的协会组织尚在因“社会筹资”而倍感艰难与困惑的时候,中消协却已吃上了“皇粮”。
  (《中国经营报》4月14日)
  迄今为止,能够享受这一“待遇”的,在中国内地只有中消协一家。
  在今年3.15的前后,“清风论语”的头条位置,就曾经编发过一篇评论文章——《二十年后谁将扛起消费维权的大旗》。文章表达了对消费维权前景的担心,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观点就是由于缺乏足够的独立资金的支持,作为为广大消费者维权的中消协本身,很多时候也是和大部分消费者一样处于一种奔走呼告的尴尬境地。
  以为消费者维权为己任,作为一个道理上是要以广大消费者为会员的协会组织,却没办法像别的行业协会一样,去向自己的会员收取会费;相反的是,除去一定比例的财政拨款,要维持协会机器的正常运转,中消协又不得不通过一定的办法形式从自己必然的“假想敌”——各大企业中去以“社会筹资”的名义筹集必需的经费,——相同的道理就是从老虎身上锯根骨头做成屠刀,然后用来对付老虎。
  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去正视这种尴尬的确实存在。
  “欧典地板”事件的出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家企业连续6年被允许使用“3.15标志”。这个奖项设立于2000年,“除了这个发牌,中消协基本上没有其他的社会筹资渠道。”一位中消协内部人士曾经这样向《中国经营报》的记者表示。
  “社会筹资”与“道德风险”同在。“3.15标志”在“欧典地板”事件之后的不久也“寿终正寝”。中消协二十年来好不容易积累的公信力,因为这件事情,在一次相对的大范围内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
  物质上的独立会支撑起精神上的自立。在“3.15认证”被叫停之后,享受全额的财政拨款,好比就是中消协从以前的一条腿走路变成了两条腿走路,这无疑是一种健全。
  北京的一位市民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的时候反问记者:“中消协,将是谁的消协?”言外之意大概就是中消协“变身”成事业单位,是不是就代表已经失去了二十年来的民间立场?这样的疑问应该是多余的。国家之所以给中消协这样的待遇,正是看中了它的原有作用,并且是切实明白了它的先天不足所在。全额的财政拨款,正是在力图使用一种后天的力量来弥补它先天的不足,并且是强有力地保证它原有作用在正常的渠道上最大发挥。
  物质的尴尬,仍旧需要物质本身来实现一种救赎。有了这750万的全额财政拨款,中消协很有可能,最少是在相当程度上,从以前尴尬的泥潭之中拔出身来。有了这已经超出数字本身意义的750万全额财政拨款,中消协就有可能在二十年后继续扛起中国消费维权的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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