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婚内强奸、家庭暴力”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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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婚内*、家庭暴力”的一些想法

  如何来认定“婚内”?是妇女的意愿么?还是以既有的现实?,如果是前者,就有些麻烦了,能够向大家说出“婚内”的妇女,恐怕已对男人另有想法了吧,而需要的结果多半也就是离婚,但是通过正当取证程序又达不到目的,所以就有了所谓的“婚内*”一说了,针对这种情况,如果法律也有规定了,我只能说法律是对妇女的维权过度了,女权至上了,同时也是基于对妇女根深蒂固的是被迫害对象,是弱者的思维的反映。

  而在现实中,我基于一个普通的公民来说,这显然是与现实不符的,要说弱者也只能说是生理结构方面,与生俱来的固有的身体力量对比中的弱者罢了,而在现实中,她们可是行动的强者啊。

  说一点不好听的话,现在的女人对男人来说可是真正的香饽饽啊。君不见,女人只要是还有是活着的,还能正常思维的,哪有嫁不出去的道理,从来也只听说男的光棍,,而现在所谓女的光棍,也只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说法,而这种情况却也不是男人的问题,而是女人不想婚而已或是待嫁而沽罢了。

  这里,我想说的是所谓的“婚内”一说是难于成立的,也是无法取证的,要是可以取证,请问女方你用什么来证明你是被“婚内”了,是精液还是精斑,或者是因为两人同床共枕了,再或者说是别人看见你俩上床了;另外,这种提法要是成立了,那还不天下大乱了,妇女们要是有事没事的拿出来吓唬男人就麻烦了,男人就是没有心脏病,也会被吓得半死,因为说不定哪天女人不高兴,你就中招了,而这种情况,恐怕天下最好的男人也有这个机率中招的,只要是结婚了的男人就脱不了“婚内”的嫌疑了哈,估计这种情况下,男人也不敢向对方要求性生活了吧。一切的一切,都要看女人的脸色行事了。这可真是活脱脱的女权至上主义了哈。因此,我想说的“婚内”之说是实难成立的。

  基于以上论点,就又要延伸关于“家庭暴力”的说法了。这个概念我认为应该有男女之别,冷热之分的,男性方面多为热暴力,即拳脚相向,痕迹明显,女性方面多为冷暴力,即几天不与对方说话啊或横眉冷对啊或回娘家啊或干脆逃避在外面不回家啊,或在外N多时间不与对方联系啊等等。

  说实话,我最最痛恨的就是家庭暴力中施暴的男方了,干吗要利用自己的与生俱来的身体力量强壮而去欺负羸弱的女人啊,你有这份精力,还不如花心思去多挣点钱,改善生活要紧,才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啊

  因为“婚内”难于成立,我认为就只能通过“家庭暴力”来解决了,从而来实现“婚内”诉者的目的,而女方可以采取激怒男人对之施于拳脚,并要达到伤痕明显,足以达到可以进行取证,或可以上报纸新闻的办法来实现,直至离婚;而对于对女人有虐待习惯的男人,我坚决支持女方诉讼或协议离婚;而对于家庭冷暴力,取证还是麻烦啊。但如果双方劳燕分飞达N年的,且从不与对方联系的,我认为还是可以进行诉讼来离婚的,而对于几天不说话,不交流的行为,双方只好哑巴吃黄连了,一个字苦啊。

  总结:“婚内*”是哪些女权至上主义,对男人有深层次忧虑的法律工作者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人提出来的,是一种居于庙堂,不知人间疾苦的行为延伸,是未进行过市场调查的鲁莽行为的结果,是一种居高临下而忧虑人间的不合适行为。对于“家庭暴力”现象,这是切切实实存在的,女人们在这种时候一定不要心软哈,同时也奉劝女人们选男人要慎重啊,给你们的建议是不要只看得到金钱,只看得到帅哥,还是要看人品哈,建议你们的优选顺序是先人品再金钱再帅哥。否则女人们中招的机率就会大增啊。

  顺便说一下:我是光棍,不折不扣的未婚,以上说法只是基于我的良心。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坚决抵制“家庭暴力”,坚决支持交流沟通,坚决否定“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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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善解人衣 1 楼

    :lol :lol :lol
    严重同意
    仅代表酒泉市淫民政府同意黑老大的意见

  2. 宏飞 2 楼

    说的什么啊

    不敢苟同

  3. xinganjue 3 楼

    没有结婚就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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