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劳动合同制有什么意义?
劳动合同制是我国目前正在试行并逐步推广一种劳动制度。这种将劳动合同与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的做法, 可以有效地克服“大锅饭” 、“铁饭碗”带来的种种弊端,能够体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紧密结合的关系, 更好地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不劳不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实行劳动合同制是改革我国用工制度的重要措施。 我国将要实行的劳动合同制, 是在总结了国内外用工制度的经验,特别是1980年以来试行劳动合同制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是对原来的固定工为主的劳动制度弊端的扬弃和优点的发展。 国营企业现行的用工制度, 是用行政的办法,把劳动者统一分配到企业, 以固定工形式使劳动者与企业保持终生固定的劳动关系, 存在着统得过死、包得过多的弊端。这不利于企业增强活力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创造性,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实行劳动合同制,就是要改变目前这种单纯用行政方法录用和分配职工的办法, 通过签订合同,确定和调节企业与工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使工人和企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选择, 促进劳动力的合理分布、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能够实现合理的、 有效的结合。因此,企业劳动合同制代表着我国用制度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