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总监不满欠薪侵占13万元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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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昨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销售职务便利而占用公司财物的案件。被告人张某系广州长×通信器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的销售总监,被指控于2006年间,多次在手提电话采购与销售环节中,利用私人关系牟取利益,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累计金额达人民币13万余元。

  据张某供称, 其犯罪的动机是对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产生怨恨。来自湖北的张某拥有多年销售经验,于2005年底跟广州的通信公司签订了雇用劳动合同,在合同上明确规定了工资金额与手机销售提成的比例。但是张某称通信公司屡次拖欠其工资和提成款项至今,累计达2万余元人民币。

  而且,张某认为公司采购的手机质量有问题,很多是侵权冒牌产品。因此张某在怨恨的心理驱使下产生了犯罪念头,其利用私人关系的采购渠道把采购的手机集中,然后在深圳等地销赃。其数额达到了十多万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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