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信仰与虚无
逻辑、信仰与虚无
一
路加说了一句“基督徒有基督徒的逻辑”,让tu-22mc大为恼火。如果逻辑都不同
了,还能有什么可谈的呢?人与人之间有交流,就必定要有相同的东西,否则无法互相
理解;也必定要有不同的东西,否则不需要互相理解。逻辑,作为理性的形式法则,难
道有可能不同吗?
逻辑本身是个多义词,中国人有时候把这个词用作近似于“道理”的意思,在这个
意义上,基督徒当然有可能有自己的“逻辑”,否则我们根本就没什么可争论的了。但
如果大家还想要合乎理性的讨论,至少应该明确一下,我们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逻辑是一种形式性的法则,它不涉及任何对于经验性事物的确认。无论是对上帝的
存在的认识还是科学都必须是合逻辑的,否则就是不能理解的。因此,如果你认为上帝
存在,你就必然要能符合逻辑的说明它,因为上帝——作为超越一切的绝对者——虽然
可以超越逻辑,但我们对它的认识却不可能超越逻辑。
二
围绕着上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我们费了如此多的口舌,无非是说证据的充分与否
的问题。的确,从逻辑上来说,科学不能完全驳倒上帝存在的命题,甚至可以说两者谈
的不是一回事。但是科学确确实实降低了一个如圣经所言的上帝的可能性。
反对者争辩说科学并非真理,它还有着推翻原来结论的可能性,的确如此,但能够
因此就认为上帝存在吗?不能。能够从这个命题中获得的仅仅是上帝存在的逻辑可能
性。但一种不予任何物质发生任何一种作用的东西也是可能存在的,科学现在不能,将
来也不能推翻这种可能性。还有无数的假说——比如说空间尺度在各个方向上都在持续
的以相同比例收缩——都无法被推翻,在这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可能的,上帝的存
在并不比世界的轮回以及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假说更肯定。
Tu-22mc并不认为科学是最终真理,他激烈的声称科学与真理根本不沾边——这个
问题上我和他有不同的看法,但这不妨碍在这里我们一致地反对基督徒们已经给出的论
述——,这种态度和基督徒们对上帝的存在做出的论证完全不一样,对于持这种态度的
人来说,上帝存在的绝对的真实程度和科学的真实程度一样不可知。对于两种都不可知
的观点,我们选择了可能性更大的那一种。而对基督徒来说,他们相信上帝到了如此绝
对的程度,以至于他们必须提出更加可靠的证据来证实上帝的存在,所以,对上帝才应
该采取更严格的证伪的态度,而不是反过来才对。
三
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来看看对上帝存在的两种说法。
一种说法是,对上帝的信仰先于认识。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信仰先于认识,在对
上帝的看法上,既然我已经信仰了,我就不可能再在认识中提出上帝不存在的问题。在
这里,信仰已经堵塞了认识的道路,因为再现的信仰已经剥夺了我们理性的思考上帝存
在与否的可能性。这就象是说:“你可以自由的选择,但你只能选择上帝存在这个答
案。”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吗?
许多朋友对我说,信仰是超越理性的。的确,我同意这一点,信仰在人最本纪的抉
择的意义上来说确实超越理性,但这难道是说信仰就可以枉顾理性而径自确认任何于理
性不相容的东西吗?信仰如果在最真确的意义上是“真”的,它就必定是可以认识的,
否则就和我们毫不相干。“谁若只寻求启示,谁若想把他的生活与思想在尘世上的中向
纷纭加以模糊,从而只追求在这种模糊不清的神性上获得模糊不清的享受,他尽可以到
他能找得到的地方去寻找;他将很容易找到一种借以大吹大擂从而自命不凡的工具。…
…这种放弃科学而自足自乐的态度,更不可提出要求,主张这样的一种蒙昧的热情是什
么比科学更高潮一些的东西。”
另一种说法是说理性应当谦逊,应该给未知的东西留下地盘。真理对谁谦逊呢?
“只有乞丐才是谦逊的。”不需要多花力气来认真对待这种说法,因为提出这种说法的
人本身就不认真。他把上帝的存在打发到冥末空旷的无何有之乡,借以逃避对这个问题
的认真的思考,相对于彻底的无神论,这或许是一种更加的渎神吧。
四
顺便评论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没有绝对的真理,我们都无法说服对方,那么对
无法被说服的人来说上帝就是存在的,我们交流的界限就在于强迫。
无法认为这种观点是真诚的,这不过是一种混乱,以为我们的确信和确信的对象是
一回事。这种观点蔑视逻辑,自己却把肉体的伤害这种经验性的法则看成逻辑的界限,
这不过是那现实的利益来冒充逻辑上的明晰的判断。一种彻底的相对主义只能导向悖
缪。
我们必须承认,逻辑式超乎我们的承认的,即使我们有人不同意,我手里的东西也
不能既是又不是筷子。即使有人否认这一点,也不能对这一点有所损害。“逻辑是永恒
的,因为他它能够忍耐。”
五
在我看来,基督徒的信仰并非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他们也说出了这个根据,那就是
“虚无”。在这一点上,他们是诚实的。但这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虚无的存在,上帝就
必定存在吗?须知,即使上帝能解脱了你的虚无,这只是说明,上帝的存在是好的,但
这绝不表明上帝的存在是真的。一个乞丐相信自己是国王也可以使他脱离痛苦。
因为虚无,对于上帝的信仰超出了理智的通常界限,而具有了生存的抉择的意味,
在这一点上,它自有它的尊严。但何以这一尊严能够反过来要求理性的明证性呢?一旦
你要求这一点的逻辑的合理性,你就再不能说“基督徒有基督徒的逻辑”这种话,因为
你已经踏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你可以坚决的说“我否定这个世界的全部苦难”,
你可以说“我信,正因为它荒谬。”但你不能说“我信,所以它合理。”因为在合理的
问题上,真先于一切。
你们的矛盾来源于这一点上的自相矛盾:你们想要摆脱“理性的局限性”,但却忍
不住要回头再与据你们说是有限的理性眉来眼去,就是这一点上的两面三刀让你们既不
能在理性上一贯,也不能在信仰上一贯。
六
基督徒能够论证上帝的存在吗?我的看法极其悲观。想要理性的论证这一点几乎是
不可能的。圣托马斯给出了他的上帝的证明,但他自己却绝不是因为有了证明采取相信
这一点的。而且那个世界的第一因,那个最完美的存在难道能是那个毁灭了所多玛,现
身在西奈山上的耶和华吗?所有圣经的记载都已经包含了经验性的事情,这一点是绝对
无法从逻辑中推知的。即使你能把这个证明做到尽善尽美,让人相信世界是有主宰的,
你也不能肯定这就是那个发怒过,降过洪水的,把独生子送来人间的,那个上了十字架
的上帝。
七
附带说一点,信仰与相信是截然不同的。我相信我现在正在一台计算机上写这篇文
章,我确信这台计算机是存在的,但我不信仰计算机。上帝存在,并不能必然的推出信
仰上帝。有的网友说,如果上帝显示神迹,他就信仰上帝。但那是信仰吗?信仰必然得
意味着将自己整个的交托出去给神的举动,这和单纯的相信是截然不同的。也许上帝为
我准备了到达天堂的门票吧,但如果我为了这一点就信仰,那就无异于一只被赏钱和鞭
打教会了跳舞的猴子。信仰必须在本质上是属我的。而上帝,这个单纯的名词,即使如
你们所说,也不过是一个他者。一切不从存在的根基上开启的东西都不不能作为信仰的
对象。我有我的自由,这种自由本身是真的,我凭借着这自由就可以对上帝说:“我不
信仰你。”,而因为这自由,我也就在这一瞬间获得了我的尊严。即使是上帝,即使他
毁灭了我,或者说我因为这不信而自我毁灭,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上帝也不能让一个
他所造的人屈服于他。这将永远是上帝的完美世界中的一处无法抚平的伤痕。
这不是无神论,我想,这可以恰当的称为反神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