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所有不合理、不合法收费的问题所在,当然这些问题根源还是司法的不公。霸王条款在各地都大量存在,并且是动态的,各地的霸王条款差异性较大。霸王条款的核心是对用户不公,表现为不对等性、强制性、免责性等。移动的辩论理由一般都是,移动有权可以制订规定,用户不同意其条款,可以选择其它运营商。移动的理由看视合理,其实就是诡辩,电信与普通的商品不同,做为垄断的公共服务单位,移动有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的义务,难道自来水公司也可以说用户不同意可以选择其它公司吗?用户维护权利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笔者以深圳移动为例对它们美妙的条款做剖析,供大家参考。痛斥移动的违法行为,单霸王条款就会打到你累,这是一位政府官员说的。笔者不喜欢空谈,本章所列的霸王条款,笔者几乎向人民法院都起诉了,极个别没有起诉的,也会在以后的时间里陆续起诉。
第一节:密码是用户唯一身份标志
这是深圳移动针对不记名品牌而设的条款。也就是说,用户要办理不记名号码的所有业务时,都应该凭该号码的密码,密码与移动电脑的记录不相符时,用户任何条件都不能办理相关的业务。
家人的大众卡13798463107,PUK码:54875841,PUK卡上的密码:94946741,SIM卡号:89860079190440933107。移动却告知密码不是 94946741。即使拥有PUK和正在使用的SIM,移动也不让做密码修改。移动说密码修改过,我们从来没有修改过密码,移动不理睬我们的辩解。后来13798463107丢失,该号码只能做废。
友人吴生,2005年1月18日在被告处购买神州行13528886808,设置密码为99987315,PUK号为99987315、卡号为:89860052190446336808,2005年7月23日前通话记录有:拔出电话:2552064、2626181、2552669、2566338、2542117、2631996、2541816、2518823。2005年7月23日,13528886808突然不能使用。移动答复,该卡在龙岗坑子营业厅被补了卡并被修改密码。华强营业厅工号15号郑小姐代表移动拒绝归还友人的号码,并坦言每天都接到十多人被盗卡的投诉,他们都心有余而力不足。
友人张生,2004年底在移动营业厅购买神州行13528886811,PUK号为99987315,设置密码83714026,卡号为89860052190446336811。2005年9月某日,出差在外的张生的卡突然不能使用,起初误会是因为没费,充100元进去,仍不能使用。回深圳后到营业厅查询,移动告知该号码已被他人补卡并修改密码。移动以密码是唯一的身份标志拒绝退还张生。
2006年5月30日笔者在移动购买动感地带13760498994,并签了一份业务单据(双方各执一份),该号PUK卡号为80050046。5月31日,笔者携13760498994业务单据(上面有笔者签名)、13760498994的发票和PUK卡,身份证要求补卡,移动拒绝。
2006年6月某天,看到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在播放用户的卡被补走的投诉,移动的GG借机宣传密码是唯一的身份标志。
据很多用户反映,这种被盗卡的投诉很普遍地发生在中国第四大公司的、对用户负责的移动上。用户无论多愤慨,都不得不最后无奈的承受丢号丢钱的结果。
移动系统与用户的密码不相符,移动就不给用户办理,凭什么要我们相信你移动的系统就是没有错呢?我们自身的密码也从没有记错,我们的号码和钱被你移动“抢”了,为什么就是我们的错而不是你移动的错啊?
如果说是笔者一个人的错,那也无可厚非,为什么每天这么多用户都错呢?显然是你移动系统的错——或是确认密码的错或是密码被破译的错,或是你移动工作人员的错——是否是你们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这些错是你移动的事,反正用户的密码并没有错,而且附带其它如SIM、PUK等证据为辅证,你移动无权强占我们的号码和话费。
我们都知道,移动的系统都可以在后台做修改的,你移动在后台做完数据后谁知呢?移动的系统并没有经过第三方的电子安全认证,无法证明是他人凭用户的密码盗走的,这种你移动说的就没有错,我用户说的就是错的逻辑与强盗的逻辑是一样。假如我们拿把枪顶着你,看你还敢不敢说我们的密码是错的。
移动那个市场部GG经理在电视台中辩解就像银行一样,用户是凭密码办理相关的业务的。但试想,银行系统不单有几套备用且安全性很高,涉及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安全性不高则不是我们一个人的事啊。我们在银行中从没有出过差错,而你移动却经常会出现电脑程序错误,如,王勇所诉的获得二等奖电脑提示为一等奖(案号2006深福法民一初字第868号)就是一个例。你移动的系统硬要与银行系统相比,也不撒尿照一照,你做的是周扒皮的勾当还要人家称赞你是个慈善家?是人的都要贵有自知之明!!!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真的用户的密码被破解,为什么会出现这以多用户的密码被破解呢?为什么银行的密码就不太容易被破解呢?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你移动设计的密码不能保证用户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其责任也在于你移动。再说,信息产业部要求,手机用户要实行实名制,先不说你没用实名制是否正确,银行的用户丢了卡或密码忘记了,但是用户都可以要回自己的账号,我们的号码若真的是我们丢失了,象银行卡一样,我们也最多只能承担卡内的钱被收取而你移动无权剥夺我们的号码。QQ也是没有实名制的,也出现QQ被盗窃的现象,但是用户可以提供初始密码或其它密码提示问题要回原先的QQ,你移动这个密码是唯一的身份特征,分明就是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有证据证明该号码为我们的,即使我们提供有你、我双方各执一份的业务单据,你还不给我们办理业务,你移动到底安的是什么心?是不负责会?还是要保护盗取号码的伙伴者还是为了其它不可告人的秘密?
上述四个号码,我们以有证据证明为我们所有、移动没有证据证明密码不相符和他人补卡,以及移动的密码是唯一的身份证明的约定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第(四)项为由,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移动返还我们号码使用权、向我们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一位移动工作人员说,假如不用密码就可以补卡,则会出现社会动乱。或许这就是移动以社会动乱为由来威胁政府和法院吧。一个口口声声的负责任的大公司,用一个违法的规定来控制千百万用户,然后却要法律承认它的这个违法的规定。这个违法的规定真的被承认了,我们只能说这是人民悲哀,法制的悲哀,我们由此也看可以出能代表法律的移动是怎么样的无耻和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