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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工商局长李玉生违规饮酒终酿事故实名举报10个多月至今为何无人问责

茉莉花香 2014-11-08 17:59 72086

玉门市工商局长李玉生违规喝酒、包庇他人、失职渎职;工商所长肖振军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理应追究
---------实名举报倍受冷落,违规官员仍然逍遥法外
自2013年12月份开始,我先后通过电子邮件,挂号信、平信,亲自走访举报,亲自上访申诉,找到相关单位及领导反映等形式,向玉门市工商局、酒泉市工商局、甘肃省工商局;玉门市纪委、酒泉市纪委、甘肃省纪委、中纪委;玉门市信访办、酒泉市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玉门市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酒泉市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实名举报题目为《工商局长李玉生违规喝酒、包庇他人、失职渎职;工商所长肖振军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理应追究》的举报材料,举报次数早已超过29次。然而,至今我的实名举报倍受冷落,违规官员仍然逍遥法外。
  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就没有人出来管一管哪?为什么就没有领导出来说句公道话哪?为什么所有的举报就如石沉大海哪?这两个违纪官员到底有多大的能量而不受责任追究?是谁在庇佑他们,难道这些违纪官员给他人造成伤害就是理所当然的吗?难道他们违纪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
  2012年12月13日,甘肃省玉门市工商局花海工商所所长肖振军、原甘肃省玉门市工商局局长李玉生违反中央的八项规定等,在工作期间带领工商局的相关人员中午就餐期间大量饮用白酒。花海工商所所长肖振军不听劝阻酒后驾车,在从玉门市花海镇到玉门市新市区的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使玉门市工商局花海工商所执法车辆(甘F-13384)严重损毁,现在车辆已经报废停运,同乘人员袁辉强(我丈夫)受伤(车上共计两人,肖振军是驾驶人),后经司法鉴定袁辉强构成九级伤残。
  事情发生后,当事人肖振军,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住院后,不报警,而又匆匆赶到酒宴现场。后来了解到,同日晚间,李玉生局长在玉门市疏管局培训中心为自己大摆庆贺宴,带领工商局绝大多数以上的人员参与公款吃喝。 
   李玉生局长不上报事故,不报警,庇护肇事者肖振军,对下对职工隐瞒。不追究责任、不处理问题,致使酒后驾车的肖振军所长在提拔干部考察试用期内不但没有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反而得到了提拔高升(从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所长)。李玉生局长的这种行为就是故意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纵容违法乱纪,行政不作为,不敢担当,“带病提拔”干部,失职渎职。致使我丈夫受伤事情得不到解决。
  事情发生以后,我多次找到玉门市工商局党组,玉门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以及李玉生局长和工商局其他领导,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我丈夫受伤事宜。但玉门市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至今没有做出任何处理意见,置中央的八项规定、四风建设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不顾,致使我到处上访、递交材料以及网上发帖举报。我不知道他们要袒护这些违纪官员多久,想把矛盾积累到何种程度?
  本人认为:在中央的“八项规定”出台后,李玉生局长和肖振军所长违反规定带领工作人员饮用白酒,本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花海工商所长肖振军我行我素、一意孤行,酒后驾车,造成正在正常运行的公务轿车报废,造成他人身体损害,严重违法(交通管理法)、违纪,影响恶劣,理应受到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可时至今日这两个正科级官员,没有一个愿意为此承担责任,玉门市工商局没有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说法,让人极其愤慨。我就是要讨个说法和公道。
  (值得说明的是:今年6月份,原玉门市工商局局长李玉生,因其他经济违纪问题,被玉门市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现已经调往玉门市科技局任局长职务。但造成此次事故始终没有被追究和处理。)
(以上内容均属实,若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请酒泉市的广大市民给咱评评理)

全部回复(400)

茉莉花香 2014-11-08 18:03
1楼

新手上路,还没有学会发帖,编辑的不好,请大家谅解。

叶子下的世界 2014-11-08 18:05
2楼

关注……河蟹之前先留名!

u ucworld 2014-11-08 18:07
3楼

此类人不处理,难以平民愤啊

酒泉老客户 2014-11-08 18:09
4楼

关注

远处的背影 2014-11-08 18:17
5楼

马上将被“删除”,谢谢经常来在线座座。

甘F贝贝 2014-11-08 18:33
6楼


茉莉花香 发表于 2014-11-8 18:03

新手上路,还没有学会发帖,编辑的不好,请大家谅解。

文章写的不错,不过9级伤残应该不算太重。估计还有别的事情你没写出来

A ABCC 2014-11-08 18:45
7楼

看来你丈夫也是同单位人员,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好好处理嘛!

w wenzi 2014-11-08 18:46
8楼

估计马上又要被和谐

酒泉老马 2014-11-08 18:48
9楼

关注,看相关部门如何处理。

A ABCC 2014-11-08 18:51
10楼

大家都说删贴,不删贴行吗?人家既然能实名发帖检举,不管事件过程是否真实,但人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难道一个党国一个政府一个论坛就承担不起一点民意?

坎坷 2014-11-08 19:07
11楼

罚去当科技局长?我擦

╰青青寶貝ヤ 2014-11-08 19:46
12楼

http://gansu.12388.gov.cn/ 既然敢实名举报就上这个网站填写信息,但是一定要提供实质性的证据。不然人家没法受理的。

大风飘飘 2014-11-08 20:03
13楼

删前留个影……!

寞季旳、凋谢 2014-11-08 20:06
14楼

我知道您的帖子暂时活着,在帖子活着之前我能看到这样义正言辞,事实清楚的帖子实属少见,谢谢您为我们揭开了黑幕,了解了黑暗的官场!谢谢楼主!

讨债公司 2014-11-08 20:07
15楼

此贴必火{:soso_e113:}

寞季旳、凋谢 2014-11-08 20:08
16楼

删此贴的一定*!

海天 2014-11-08 20:11
17楼

关注,看相关部门如何处理。:)

凡尘如斯 2014-11-08 20:22
18楼

:victory::victory:

守职宜勤 2014-11-08 20:24
19楼

这么多部门都不查?不可能吧,你没有说事实吧

0 0937-1 2014-11-08 21:03
20楼

大家都说要删帖,是因为最近有些人把老百姓的好一部分声音,没有播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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