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工商局长李玉生违规喝酒、包庇他人、失职渎职;工商所长肖振军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理应追究
---------实名举报倍受冷落,违规官员仍然逍遥法外
自2013年12月份开始,我先后通过电子邮件,挂号信、平信,亲自走访举报,亲自上访申诉,找到相关单位及领导反映等形式,向玉门市工商局、酒泉市工商局、甘肃省工商局;玉门市纪委、酒泉市纪委、甘肃省纪委、中纪委;玉门市信访办、酒泉市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玉门市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酒泉市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实名举报题目为《工商局长李玉生违规喝酒、包庇他人、失职渎职;工商所长肖振军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理应追究》的举报材料,举报次数早已超过29次。然而,至今我的实名举报倍受冷落,违规官员仍然逍遥法外。
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就没有人出来管一管哪?为什么就没有领导出来说句公道话哪?为什么所有的举报就如石沉大海哪?这两个违纪官员到底有多大的能量而不受责任追究?是谁在庇佑他们,难道这些违纪官员给他人造成伤害就是理所当然的吗?难道他们违纪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
2012年12月13日,甘肃省玉门市工商局花海工商所所长肖振军、原甘肃省玉门市工商局局长李玉生违反中央的八项规定等,在工作期间带领工商局的相关人员中午就餐期间大量饮用白酒。花海工商所所长肖振军不听劝阻酒后驾车,在从玉门市花海镇到玉门市新市区的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使玉门市工商局花海工商所执法车辆(甘F-13384)严重损毁,现在车辆已经报废停运,同乘人员袁辉强(我丈夫)受伤(车上共计两人,肖振军是驾驶人),后经司法鉴定袁辉强构成九级伤残。
事情发生后,当事人肖振军,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住院后,不报警,而又匆匆赶到酒宴现场。后来了解到,同日晚间,李玉生局长在玉门市疏管局培训中心为自己大摆庆贺宴,带领工商局绝大多数以上的人员参与公款吃喝。
  李玉生局长不上报事故,不报警,庇护肇事者肖振军,对下对职工隐瞒。不追究责任、不处理问题,致使酒后驾车的肖振军所长在提拔干部考察试用期内不但没有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反而得到了提拔高升(从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所长)。李玉生局长的这种行为就是故意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纵容违法乱纪,行政不作为,不敢担当,“带病提拔”干部,失职渎职。致使我丈夫受伤事情得不到解决。
事情发生以后,我多次找到玉门市工商局党组,玉门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以及李玉生局长和工商局其他领导,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我丈夫受伤事宜。但玉门市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至今没有做出任何处理意见,置中央的八项规定、四风建设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不顾,致使我到处上访、递交材料以及网上发帖举报。我不知道他们要袒护这些违纪官员多久,想把矛盾积累到何种程度?
本人认为:在中央的“八项规定”出台后,李玉生局长和肖振军所长违反规定带领工作人员饮用白酒,本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花海工商所长肖振军我行我素、一意孤行,酒后驾车,造成正在正常运行的公务轿车报废,造成他人身体损害,严重违法(交通管理法)、违纪,影响恶劣,理应受到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可时至今日这两个正科级官员,没有一个愿意为此承担责任,玉门市工商局没有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说法,让人极其愤慨。我就是要讨个说法和公道。
(值得说明的是:今年6月份,原玉门市工商局局长李玉生,因其他经济违纪问题,被玉门市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现已经调往玉门市科技局任局长职务。但造成此次事故始终没有被追究和处理。)
(以上内容均属实,若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请酒泉市的广大市民给咱评评理)
全部回复(400)
哦,麻烦!政府解决问题惯用的伎俩就是拖,稳,封,堵,隐。时间过了这么久,虽然政府也把自己拖进了现实的风尖浪口上,但对你就失去了好多的证据和证词。他们一旦要耍赖,敢把中央政府都驾空,更何况你私人要和政府斗!路漫漫其修远兮,难啊!
无奈,哪个年代都有这样的人
事实证明,好人不好活,领导不讲诚信,不讲道德,你又如何。
你好心救了他,他反过来,就咬你一口。道德败坏,还当领导!一群乌贼。
不错,继续关注!
没想到,该帖子在酒泉在线活得挺好,全靠广大网友的支持,声讨这帮*东西。
楼房越盖越高,问题越积越多。
一边上班,一边告状,告他个10年8年的,直到还我公道为止。
地球天天转,领导年年换,我一定会等到包青天。
要钱
关注一下
18909378590,请联系
持续关注
八项规定在玉门不起作用。
持续关注李玉生。
腐败是一切罪孽的根源。
他们包庇小人,就是不作为,就是腐败。
10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进反腐败工作,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中央的规定再严,山高皇帝远,不起作用。当官的依然胡作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