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之眼——诡异的照片 作者:黑夜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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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郎,家住青阳市,据母亲说,我出生的日期是阴历的七月初七午夜零点,传说中那个时刻阴间鬼门大开的时候。有一个算命的道士替我看过相,说我出生接触了太多的阴气,命中注定要与鬼纠缠不休。
  对于这种话,接受了现代科学教育的我当然是不相信的,但是迷信的母亲却相信得要命。于是从小学到中学,我被母亲硬拉着上寺庙烧香拜菩萨不知道有多少次?以至后来,我一看到菩萨像,心中就会涌起上前一脚将她踢下去的念头。幸好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们这儿迷信的人不在少数,要是真的踢了菩萨像,估计不止母亲,很多人都会发疯的。可惜母亲觉得这样做还不够,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她不知道在那儿得来一个造型古怪的项链,说是有辟邪驱鬼的功能,硬要我戴到脖子上。

  这个项链的链子是用银色的金属做的,佩物却是一个黑色金属的做魔鬼样的头像,头像长着一对山羊一样的角,眼睛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当时我感到好奇,问母亲这个头像所代表的涵义,母亲只是说这是一个守护神,至于它的来历,却说不出所以然。但是她坚持这个项链是个好东西,能给我带来平安,要我一生不得摘下。拗不过固执的母亲,我不得不将它戴在颈上。幸好这个项链虽然造型古怪,却付合当时追求前卫新奇的时风。我那些同学们见到这样的项链,眼神中都流露出一种赞慕之色,纷纷效法于我,于是那些样子古怪的项链因为我,在青阳市流行了起来。

  后来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母亲因病逝世了,这个项链成了母亲留给我的唯一遗物,所以尽管我不相信鬼神,但是作为纪念,还是将那个项链永远的戴在了脖子。

  也许这古怪项链真的有辟邪驱鬼的功能,反正我长到这么大,一次邪门的事情也没有遇到过。当然这并不是这项链的功劳,而是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鬼,我是这样想着。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极为诡异的事,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件事情是从我一个朋友寄来的照片所开始的。

  我的那个朋友姓林名远齐,年纪和我差不多,人长得文文秀秀的,还戴着一付眼镜,是显型的一个书生。他的家和我的家只隔了一条街,所以我们不止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更是一起上小学和中学的同学,我们甚至一起考上全国最出名的大学,不过我选择的是文学系,而他因为对历史有种特殊的嗜好,即选择了历史系,毕业后更参加了考古工作。在我从大学毕业后回来的一年后,林远齐给家里寄了封信。信上的大意是说,他在考古队过得很好,让家人不要牵挂,上个月他随同由著名的考古学者古力教授实习,去西藏边境发掘一座古墓。信中又说他在考古队中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女同事,和她发展为亲密关系。他很喜欢这个女同事,决定了要终生和她在一起,因此他打算在一个月后考古实习结束时,带她来和家人见面,并商量结婚的事情。随信他附上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和那个女同事的合影。

  他的父母看到信和照片自然是高兴异常,迫不急待的去找亲戚好友们商量如何给他儿子举办婚礼的事情了。

  这张照片是林远齐的妹妹拿来给我炫耀的。他的妹妹林轩轩,今年刚十八岁,大学还有一个学期即毕业,此次趁假期回来看望父母,见到哥哥的信后高兴异常,拿着照片跑过来对我道:“狼哥,你看,我哥哥就要给我带个嫂子回来了,你什么时候才找个嫂子回来呢?”

  这儿说一句,自从我无聊时在网上写了几部小说混了一点点名气后,在网络上的人都直接称呼我笔名的最后一个字“狼”。这事让林远齐发现后,他觉得这个称呼够酷又有型,再加当我名字中的“郎”与“狼”近音,于是他即跟着称呼我为“狼”。结果因为他这么一叫,现实中所有认识我的人都开始以“狼”来称呼我,而长辈们则叫我“阿狼”,至于年纪小于我的,像眼前的林轩轩,就叫我“狼哥”。这样久之,我原来的称呼已经没有人再提了,而我也习惯了他们这么叫我。

  我接过轩轩手中的照片看了看,上面是林远齐和一个女人在一个古墓中的合影。那个古墓看不出来是那个年代,反正看起来很怪异。幸好我对考古的兴趣不大,所以没有仔细的看,要是换成了像林远齐这样考古的狂热分子,一定会躲到图书馆去研究了。我将视线移向林远齐身边的女友身上,只见她样子很年轻,但是眼神却有一种成熟的气质,这个女人似乎个子和林远齐相差不多,长发齐腰,长得很妩媚动人。样子似乎是中国人,但是却穿着印度的服装,看起来有一种异国的风情,而且照片上她的肤色是像奶油一样的颜色。总之,这个女人是个绝对的美人,一个一点也不比影视中的大明星差的美人。这位的美人,居然会加入考古队,而且会成为林远齐的女朋友?这让我感到有点诧异,因为在我印象中,林远齐这个小子虽然是能说会道,但是面对女人常常会手足无措,一付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样子。在学校时就经常受到那此豪放大胆的女生们的捉弄,有时候甚至弄得他快要发疯,曾经不止一次的在我面前发誓,一辈子不会找女朋友。这件事已经成了我们几个哥们儿的茶余笑谈。谁会料到,在他加入考古队不到一年,居然会泡上了如此绝色的女朋友?

  我问轩轩道:“你哥哥有没有说,你未来的嫂子是那里人,叫什么名字?”

  轩轩道:“说了,哥哥说她是中印的混血儿,名叫李丽丝。”

  李丽丝?不知道为何,听到这个名字,我心中产生一种怪异的感觉,似乎好像在那儿听过这个名字,却又想不起来。于是我再次向照片上的李丽丝看去,这时我突然心中一跳,因为我发现了一个怪异的事情,我发现照片上的李丽丝的视线似乎移了位置。

  原本林远齐和李丽丝是对着镜头照像的,所以他们的视线向着正前方。开始我看着照片中的李丽丝时,她的视线正对着我的,但是这时我再看时,却发现她的视线偏下了,她的视线向下移到我的脖子下,似乎在我脖子下发现了什么东西,一直盯着那儿看。

  是我的错觉吗?我心中大感怪异,正想要揉下眼睛重新看,却突然发现照片中的李丽丝的视线又动了起来。这次她将视线转了上来,又变成和我的视线对视着。

  我的头皮发麻,后背突然升起凉气,因为我发现照片中的李丽丝在对着我笑。原本照片中的她一直是笑着的,只是这次笑容却发生了变化,变得诡异无比,又有点阴森,邪恶,好像是发现了猎物似的笑容。我的额头渗出了冷汗,这时照片突然扭曲起来,里面除了李丽丝外,其它的画面变得混乱不已,林远齐像是被拉拉面一样,拉成了一团。那个李丽丝仍然在盯着我,诡异的表情让我身体如中了定身咒一样僵硬。这时李丽丝又突然动了,她抬了起她的右手,纤纤的手指长着长长的青色的指甲,无袖的玉臂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那只手不可思议的从照片中伸了出来,慢慢的向我的脖子下伸来。

  我张了张嘴巴,偏偏嗓子好像是被卡住了似的,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正在那只手就要伸到我的脖子上的时候,一只手突然大力的拍在我的肩膀上。

  “狼哥,你怎么了?”

  耳边传来轩轩的叫声,我一震之下,发现照片已经恢复了正常,李丽丝笑吟吟的依偎在林远齐的身边,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我转过头,只见轩轩一脸疑惑又担扰的看着我,她问道:“狼哥,你刚才什么了?盯着这照片发呆,我叫你了好几声也不理我,还出了一头冷汗?你不要告诉我,你认识我的未来嫂子,她还是你以前的女朋友,被我哥哥横刀夺爱了吧?”

  最后的一句当然是在开玩笑,轩轩这个小丫头一向很爱和我说笑的。

  我再看了看手中已经没有异样的照片一眼,抹抹头上的冷汗道:“我也不知道什么回事,刚才我好像产生了幻觉?”

  “幻觉?”轩轩奇怪的看着我,问道:“你怎么会出现幻觉?不会是写恐怖小说写得走火入魔了吧?”说到这儿,她叹了一口气,拍拍我的肩膀道:“狼哥,不是我说你,你这样每天从早到晚的写小说,虽然是我们读者的福气,但是你也要注意休息。毕竟你这类题材的小说很容易让人走火入魔的,万一你因此弄得神经不正常,这可不是说笑的。狼哥,听我一劝吧,多多休息好吗?”

  我闻言不由苦笑,点头道:“好的,我会记住你的忠告的。”

  轩轩见我接纳了她的意见,俏脸露出动人的笑意,取过我手中的照片,对我道:“那你先休息吧,已经晚了,我就不打扰你了,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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