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的酒泉市某局副局长---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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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的酒泉市市民,家住肃州区晋城路8号,我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向论坛里发这篇贴子,请求各位网友纷纷为一个普通的百姓伸张正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8月10日下午2:30分,我开车从外回来看见小区里我的停车位已被其它的车所占,我只好将车临时停在了其它车位。当时我十四岁的女儿和侄女下车后说要到外面超市买矿泉水,我便上楼。我刚上楼后,便听见我女儿好像和一个男人在吵嚷着,我赶快从我家窗户外向外看,只见在我车的旁边一我女儿大的姑娘一巴掌打在我女儿的左脸上,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旁边的男人紧接着又一巴掌打在我女儿的右脸上。当时我看到这一场面我心里凉透了,我以为我女儿闯下了天大的祸似的便飞快的从楼上飞奔下去。下楼后,我直冲打我女儿的男人,上前质问为什么打我女儿,那男人恶狠狠的骂到:“你比眼窟窿瞎了,哪只眼睛看见我们打你女儿了?”我女儿看见我后,便委屈的哭出了声向我说道:“妈妈你上楼后,我刚要和妹妹买矿泉水,就看见这个叔叔走过来到我们车旁边说"这是谁的车明明我们要搬东西"边说边向四周看了一下,又说道"这车没有报警器给它踏求一顿"说完后便开始和他身边的姐姐对我们家的车用手和脚是边拍带踏,我和妹妹过去后就问他,我女儿用手指了指那个男人。“叔叔,你为什么踏我们家的车”他说:“我就踏”“我当时也气坏了,就上前去就说“你再踏一下”就说我这么一句她们俩就就打我”我女儿哽咽着说。我气极了,刚要和那个男人理论,他抢先指着我便骂:“你有钱,有的是钱,你的车值几十万?砸坏了,给你买一辆,像你这个样子,开出去就让车碰死。。。。。”等,接着又骂我女儿是有人养无人教等很多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他把我骂的当时是一点还口的余地都没有,当时我的脚是不听使唤的在颤抖着,只想着在哪坐一下。他撕心裂肺的骂的时候,从旁边走过来的一个抱着膀子的矮个子女人,走到我和女儿面前,当时我以为是邻居过来劝架来了,我把希望便寄托在这个女人身上,希望把我眼前的这个男人制止一下,因为我是实在招架不住了。哪知道,这个女人走过来,用手指着我女儿的鼻子恶声骂到:“你看你那个妓女样子,一看就是老妓女生的小妓女。”当时我真是气懵了,一屁股坐在了花池边上。这时候,给他家干活的几个民工过来劝了劝这对男女:“算了吧,不要骂了,这个地方本身就是停车的位置,我们从别的地方绕一下吧。”似乎这两个人是把今生所学的脏话都全部练了一遍,实在是再也找不出一个脏话的新词了,和那些劝架的民工坐车扬长而去。。。。。
一位好心的老大娘蹒跚的走过来,把我从花池边拉起来说道:“起来吧丫头,和那种人生气划不来,你也斗不过,你这不算什么,他仗着他是某局副局长,老婆是林业局的,住在这个小区是一分钱的物业费和卫生费也不交,暖气费也不交。有一次物业经理去催交,他老婆就和经理干了一仗,比这次你算是幸运多了。”事后我才知道他就是酒泉市某局的副局长--李某,矮个子女人是他老婆林业局的蔡某及下在正在读大学的女儿。
他---副局长的权力是人民给他的,他一个国家政府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务员,理应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监督司法公正!伸张社会正义!维护一方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他却执法犯法,在光天化日之下无端殴打辱骂一个未成年女孩。人性何在?法理何在?天理何在?这和从中央到地方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酒泉是格格不入的!是背道而驰的!
事情发生一个多月了,我也向一些主管部门反映了,但是他们都以找李某谈话,李某不承认把自己打人的责任推到他女儿身上为借口就完事了。我真不明白,难道真是群众所说的,像李某这种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思想肮脏的人都能当上副局长,肯定上面有人撑腰,没人惹得起他,还是非得出了人命才算是个事,难道我们普通的百姓无缘无故挨了骂就是应该的吗?挨了打是活该?
我做为孩子的母亲,强烈请求有关部门领导来认真、公正地调查和处理这件极其恶劣的事件,还我女儿一个公道。因为,我女儿还是一个未成年人,被李某无理,野蛮的殴打和人格的污辱后,已经在她幼小的心灵上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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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狂野的爱 101 楼

    对于这样的人就应该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2. 夏午阳 102 楼

    我作为一个与此事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嘉峪关人,同时作为一名记者和法院人民陪审员,我要提醒楼主,赶快采取补救措施,立即删除该贴。因为如果等到这事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对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你名誉侵权,你如果拿不出你所说的都是事实,或者虽然是事实,却并不全面,导致受众对整个事件存在误解,那你得承担名誉侵权的责任。对方三名当事人均可分别向法院起诉。我看你免不了在媒体上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挽回影响,赔偿精神损失。
    论坛不是自由王国,攻击他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包括跟贴者,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词。

  3. appletree 103 楼

    看来我们国家的法律很健全哦!!

  4. 人在旅途 104 楼

    楼主在原贴中指名道姓,有的网友是看见的其实楼主已经触犯法律。
    涉嫌言论攻击李局长,诋毁他的名誉了。

  5. 葬爱 105 楼

    你杂这么象李**的狗腿子啊,他有B 本事打人,就没胆量承认错误吗?还有没王法了!

    [ 本帖最后由 一夜惊雪 于 2007-9-23 16:16 编辑 ]

  6. 康斯坦丁 106 楼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7-9-23 16:09 发表
    你杂这么象李**的狗腿子啊,他有B 本事打人,就没胆量承认错误吗?还有没王法了!

    由于该网友不听管理人员警告,一再使用当事人姓名及侮辱性语言,特封闭此IP地址。

    请广大网友慎重对待此事。

    [ 本帖最后由 一夜惊雪 于 2007-9-23 16:20 编辑 ]

  7. 言帆 107 楼

    让人唾弃...

  8. 葫芦娃 108 楼

    原帖由 一夜惊雪 于 2007-9-23 12:16 发表

    由于该网友不听管理人员警告,一再使用当事人姓名及侮辱性语言,特封闭此IP地址。

    请广大网友慎重对待此事。

    原来“可爱淘”和好多匿名者是一个人啊,小女孩!·

  9. 暴徒 109 楼

    对付那种人只有一个办法(B上导)晚上埋伏到他家楼下,乘其不备扣个麻袋一栋钢管她就什么都明白了,如果胆小也可以砸他家窗户,或(确定他家没人时)把牙签塞到他家防盗门钥匙孔里(因为在没人时塞可以确保他们一家人都进不去门)

  10. 桉婧 110 楼

    我想问问那位被局长打了一拍掌的女儿是不是被打的连床都下不了了?
    楼主不是自己也说局长打了自己女儿一巴掌吗?那一巴掌有多重?
    又为什么在频频的上访告状过程中向各级领导宣称“自己的女儿被打的连床都下不了?”
    既然床都下不了怎么还有力气在论坛上发表言论?

  11. 老百姓123 111 楼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网友这几天的热心关注及评论。对于此事的发生各位网友也发表了个人的看法。在此我也不想过多的说什么,其实我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好心人,有正义感的人对此事的关注。这几天我时时刻刻的也在关注着各位网友的评论,也从中学到以前没有学到的知识,是的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的:“不管是谁引起的是谁的过错大,是谁骂的更加恶毒.这种都是次要的、要有"宽容""修养""诚实"”我觉的是应该的。这几天我的心态也平和了许多。我现在郑重的向李说明,不管你是不是看到,我也不想再为此事纠缠更不想让我的女儿在还没有愈合的伤口上撒盐,我和家人也在期待着你对我和我女儿的道歉!也谢谢网友们对此事的关注,我相信你们看了这几天的评论你们也很想搞清楚事实的真相,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如果你们想了解也很简单,我家住在晋城路8号院3号楼2单元5楼,大家可以到我们这个小区进行了解,也可到南苑派出所进行考证,因为事发当天我已向南苑派出所报案并和当时的一位老大娘做了笔录,派出所的民警也看了我女儿当时被打的痕迹,之后派出所的民警也到小区了解了此事。我也向纪检委、司法局反映过,事隔几天后我女儿脸上的伤痕也依然清晰的让这些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所看到。至于李是否交物业费,我们门房的赵师傅下午也向版主的“网络调查组”说了情况,在此我不想说什么,让版主的“网络调查组”来说明吧,也希望版主的“网络调查组”们能更快的了解此事还此事一个公正、来平息此事,对于此事的调查我会回避的。最后,我衷心的再一次的谢谢对此事关注的好心人们!谢谢!

  12. 桉婧 112 楼

    首先我对楼主的主动让步表示钦佩,也非常感谢,因为这让我这个网民看到了“和谐”的希望!

  13. 康斯坦丁 113 楼

    毫不客气的说,你们双方都有责任,我们看到,在此事件上,你们谁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出自己的不对,而是把怨恨、责任都推卸都对方身上。中国是礼仪之邦,假如甲方耐心一点,询问其他人,车是谁的?或者当乙方来问你时,先道歉,后在说明情况。假如乙方的小女孩,当时说话文明点,告诉人家车是自己家的,请不要拍,了解甲方的难处后,将车开过,而不是用粗口问候人家。有太多的假如了,但,事情既然发生,为什么没有人承认自己的错误,而是都去怪对方?
    退一步海阔天空!我希望,当事人的双方,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以后,在工作中、生活中受到的干扰,足够让双方清醒过来。
    作为网友,我只是一名看客,无权对当事人指手画脚,我只想说一句:“以和为贵”!用一颗平常心看待。你们都是有孩子的人,你们想过没有,你们在此事件的态度,直接影响了你们的孩子的人生态度,孩子会模仿你的一切行为。
    我想,此次事件应该在今晚画上一个句号。希望当事人的双方,尽早能“握手言和”!

    [ 本帖最后由 一夜惊雪 于 2007-11-13 13:09 编辑 ]

  14. 龙行天下 114 楼

    楼主,不要总是指责别人,多反省自已!!!!

  15. 桉婧 115 楼

    对与错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已经不重要了,网民们心里也很累,被你两家的“恩怨”纠缠着、牵绊着!“老百姓123”的名字起的真的很好,老百姓占大多数,123可以成群。“老百姓123”与“官府”的恩怨纠葛的确激怒了不上网民,网民们多也是老百姓吧!如果老百姓和老百姓发生这样的矛盾,我想也不至于闹到这样的地步!
    我们往往对政府官员、对领导、对执法者的期望值更高,其实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在我们的论坛上,执法者的形象、领导的形象更容易被关注,更容易被评论,也更容易被猜测。言论和评价或许不是绝对客观、不是绝对正确,但它却给我们的领导和执法者提个醒,你们的一言一行,老百姓们真真切切的看在眼里,你堵不住群众的口,宪法规定言论自由,你封杀不了所有关于你们的言论,因为老百姓希望你们活在他们心里,而不是遥不可及、高高在上!
    而我们的网友们,凭心而论大家在网络这样一个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的产物上来体现自己的语言特色,应该说都是有思想、有素养、有文化的人,言论是不是也应该三思而后“发”呢!我们也不能让领导们小瞧了咱网民的素质,耐心看贴,冷静思考,言语不要过激,注意文明用语,不要发一些让我们自个儿都脸红的“粗话”:loveliness: 谢谢!
    我们的论坛,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一个老百姓与领导沟通、交流的平台,我们不会仅仅为了增加点击量而任由此事进一步扩大,所以我们的“网络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该发的评论之前我也已经发了,我们希望的就是让“百姓”与“领导”都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让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早日让网民们看到你们友好相处的一天,我们期待着“老百姓”与“领导”的距离更近一步!

    [ 本帖最后由 一夜惊雪 于 2007-11-13 13:09 编辑 ]

  16. 极限王子 116 楼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个执法者更应该有一颗慈善的心来对待每位社会成员,还有那个上大学的MM,你也是个大学生了,度量就不能大点?
    对于“老百姓123”以及您的女儿,你女儿出口成脏,这恐怕要的您的家教有关吧?再整个事情中,你把你自己说的一点错误都没,这恐怕也不合人情吧?
    就是前面别人说“:严格的说你们谁都有错”,但我自己的理解是李某以及家人错的更严重些:L
    以上纯熟个人见解,谢绝漫骂:handshake

  17. 康斯坦丁 117 楼

    事件到此为止,已经没有必要将调查结果公之与众,我们慎重对待事情的真相。

    不公布的目的,是为了将此事化解,就此结束,不希望在给当事人造成影响,也不希望在给网友一个话题继续讨论。

    希望当事人在此事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互相谅解对方。

    也希望网友从此事件中,明辨是非。在参与中不是只以漫骂等方式攻击当事人,我们希望今后,在遇上类似事件,网友可以合理、合法的参与到讨论当中,而不是采取极端的方式参与进来。

  18. oн.、罪過.罪過 118 楼

    为什么不打110? 来了看他们怎么说? 最好的办法没事去到派出所去把他们局长的电话看上,在出这样的事的时候,直接打了那电话.看他们怎么处理.你让你们的朋友,邻居都来..看他们怎么办////

  19. isli 119 楼

    不要怕,大家的心都是齐的,把他照片发上来我们大家一起来整他
    看他这个领导怎么做
    这种人不配作我们的领导

  20. hanguigang 120 楼

    发他的照片,我给你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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