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的酒泉市某局副局长---李某
我是一名普通的酒泉市市民,家住肃州区晋城路8号,我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向论坛里发这篇贴子,请求各位网友纷纷为一个普通的百姓伸张正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8月10日下午2:30分,我开车从外回来看见小区里我的停车位已被其它的车所占,我只好将车临时停在了其它车位。当时我十四岁的女儿和侄女下车后说要到外面超市买矿泉水,我便上楼。我刚上楼后,便听见我女儿好像和一个男人在吵嚷着,我赶快从我家窗户外向外看,只见在我车的旁边一我女儿大的姑娘一巴掌打在我女儿的左脸上,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旁边的男人紧接着又一巴掌打在我女儿的右脸上。当时我看到这一场面我心里凉透了,我以为我女儿闯下了天大的祸似的便飞快的从楼上飞奔下去。下楼后,我直冲打我女儿的男人,上前质问为什么打我女儿,那男人恶狠狠的骂到:“你比眼窟窿瞎了,哪只眼睛看见我们打你女儿了?”我女儿看见我后,便委屈的哭出了声向我说道:“妈妈你上楼后,我刚要和妹妹买矿泉水,就看见这个叔叔走过来到我们车旁边说"这是谁的车明明我们要搬东西"边说边向四周看了一下,又说道"这车没有报警器给它踏求一顿"说完后便开始和他身边的姐姐对我们家的车用手和脚是边拍带踏,我和妹妹过去后就问他,我女儿用手指了指那个男人。“叔叔,你为什么踏我们家的车”他说:“我就踏”“我当时也气坏了,就上前去就说“你再踏一下”就说我这么一句她们俩就就打我”我女儿哽咽着说。我气极了,刚要和那个男人理论,他抢先指着我便骂:“你有钱,有的是钱,你的车值几十万?砸坏了,给你买一辆,像你这个样子,开出去就让车碰死。。。。。”等,接着又骂我女儿是有人养无人教等很多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他把我骂的当时是一点还口的余地都没有,当时我的脚是不听使唤的在颤抖着,只想着在哪坐一下。他撕心裂肺的骂的时候,从旁边走过来的一个抱着膀子的矮个子女人,走到我和女儿面前,当时我以为是邻居过来劝架来了,我把希望便寄托在这个女人身上,希望把我眼前的这个男人制止一下,因为我是实在招架不住了。哪知道,这个女人走过来,用手指着我女儿的鼻子恶声骂到:“你看你那个妓女样子,一看就是老妓女生的小妓女。”当时我真是气懵了,一屁股坐在了花池边上。这时候,给他家干活的几个民工过来劝了劝这对男女:“算了吧,不要骂了,这个地方本身就是停车的位置,我们从别的地方绕一下吧。”似乎这两个人是把今生所学的脏话都全部练了一遍,实在是再也找不出一个脏话的新词了,和那些劝架的民工坐车扬长而去。。。。。
一位好心的老大娘蹒跚的走过来,把我从花池边拉起来说道:“起来吧丫头,和那种人生气划不来,你也斗不过,你这不算什么,他仗着他是某局副局长,老婆是林业局的,住在这个小区是一分钱的物业费和卫生费也不交,暖气费也不交。有一次物业经理去催交,他老婆就和经理干了一仗,比这次你算是幸运多了。”事后我才知道他就是酒泉市某局的副局长--李某,矮个子女人是他老婆林业局的蔡某及下在正在读大学的女儿。
他---副局长的权力是人民给他的,他一个国家政府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务员,理应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监督司法公正!伸张社会正义!维护一方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他却执法犯法,在光天化日之下无端殴打辱骂一个未成年女孩。人性何在?法理何在?天理何在?这和从中央到地方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酒泉是格格不入的!是背道而驰的!
事情发生一个多月了,我也向一些主管部门反映了,但是他们都以找李某谈话,李某不承认把自己打人的责任推到他女儿身上为借口就完事了。我真不明白,难道真是群众所说的,像李某这种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思想肮脏的人都能当上副局长,肯定上面有人撑腰,没人惹得起他,还是非得出了人命才算是个事,难道我们普通的百姓无缘无故挨了骂就是应该的吗?挨了打是活该?
我做为孩子的母亲,强烈请求有关部门领导来认真、公正地调查和处理这件极其恶劣的事件,还我女儿一个公道。因为,我女儿还是一个未成年人,被李某无理,野蛮的殴打和人格的污辱后,已经在她幼小的心灵上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