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商人的诚信何在?房地产公司的规定比国家法律大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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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商人的诚信何在?房地产公司的规定比国家法律大多少?

2007年听到甘肃省酒泉市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在世纪大道修建康盛雅苑住宅楼,于是本人3月份到康盛售楼大厅缴付订金5万元并写明1558m2。2007年9月13日接到康盛售楼部打来电话让交清房屋款限五日缴清所有房款。交不清房款就说是放弃房子。交清房款钥匙也拿不到手。我接到电话后于2007年9月18日去办理房屋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要先交清房屋款后签定房屋合同。在交钱中是这样算房子价格。
收费项目如下:
房子面积*1558m2=房子款
另外加收以下这些钱款:
城市增容费:7322.00元
小区配套费:7322.00元
城市配套费属于房屋成本,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不应单独收取建设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8月10日起施行)。就此事合理性、合法性、商人的诚信在哪儿请各位发表评论。下面附《建设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物价局、建 设 部、财 政 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1992-08-01
【正  文】:
(1992 )价费字第38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住房制度改革,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住宅质量,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商品住宅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
  第三条 商品住宅经营单位和商品住宅行政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 商品住宅价格的制定?
  第四条 商品住宅价格应以合理成本为基础,有适当利润,结合供求状况和国家政策要求制定,并根据楼层、朝向和所处地段等因素,实行差别价格。?
  第五条 商品住宅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成本?
  1.征地费及拆迁安置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依据批准的设计概算计算;
3.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费:依据施工图预算计算;
  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住宅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依据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施工图预算计算:住宅小区的基础的主设施和配套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执行;
  5.管理费:以本款1到4项之和为基数的1~3%计算;
  6.贷款利息:计入成本的贷款的利息,根据当地建设银行提供的本地区商品住宅建设占用贷款的平均周期、平均比例、平均利率和开发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二)利润?以本暂行办法第五条成本1至4项之和为基数核定。利润率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
  (四)地段差价,其征收办法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地段差价收入存入建设银行。?
  第六条 下列费用不计入商品住宅价格:
  1.非住宅小区级的公共建筑的建设费用;
  2.住宅小区内的营业性用房和设施的建设费用。?
  第七条 根据楼层、朝向确定的商品住宅差价,其代数和应趋近于零。
第三章 商品住宅价格管理?
  第八条 物价部门对商品住宅价格实行分级管理。价格分级管理权限,除国家物价局另有规定者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制定商品住宅价格,必须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九条 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应在前期工程结束时,按商品住宅的预算成本、利润、利息、税金等申报价格,报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银行审核,由物价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不得在已批准的商品住宅价格构成因素以外擅自追加住宅小区的配套工程项目而提高商品住宅价格。工程后期确因发生不可预见的建设费用,需要调整价格时,应按前款程序重新报批。
  商品住宅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价格销售商品住宅。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可以适当下浮。
  第十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严禁向商品住宅摊派、收费。
  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开发经营企业要遵守国家物价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批准的商品住宅价格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发的《国营城市综合开发企业成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反本暂行办法的行为:
  (一)不执行规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范围和计价办法的;
  (二)越权定价和擅自提价的;
  (三)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商品住宅定价成本的;
  (四)擅自向商品住宅摊派、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的成本项目和开支范围,随意摊提成本费用的;
  (六)其它违反本暂行办法行为。?
  第十三条 对有前条行为之一的,除第(五)项和其它违反财政、审计法规的行为,由财政、审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物价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对外国人、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出售商品住宅的价格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会同建设、财政、建行等有关部门根据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和财政部、建行总行备案。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国家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起施行。?

全部回复

50
  1. 温柔一刀 21 楼

    你可以到物价部门去投诉。

  2. 温柔一刀 22 楼

    你可以到物价部门去投诉。

  3. 口无遮拦 23 楼

    酒泉的开发商太猖狂主要是政府官员与开发商相互勾结榨取老百姓的血汗!!!强烈要求发到知名网站曝曝光.

  4. 口无遮拦 24 楼

    物价管理部门形同虚设

  5. 口无遮拦 25 楼

    金泰苑小区的开发商也是先收定金10万不给签合同只是口头定的价格等房修好后每平米擅自涨价一百多元.:@

  6. 口无遮拦 26 楼

    金塔毛卵子也不地道

  7. 衫乐 27 楼

    有钱啊 买那么大的房子啊 既然买了就别说了现在这样的事太多了

  8. 衫乐 28 楼

    嘿嘿 你不会是他们的对手来诋毁他们的把 呵呵 表飞砖

  9. 远翔 29 楼

    许多人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象这种干缺德事的人当受到全社会的遣责。谁的钱不心痛,不可能从树上掉下来的。也不知主管部门的头头们看了后是什么心景。能不能为民办事,公众试目以待。

  10. 小试牛刀 30 楼

    好,顶!!!!!!!
    说的太好了,不过也可以理解,像这种没有素质的爆发户能干出什么有素质的事情来!
    所谓爆发户就是那种没文化的人,没文化的人怎么能懂法律呢??????
    悲哀啊!!!!!!!!!!!!!!!!!!!!!!!!!!!!!!!!!!!!!!!!!!!!!!!!

  11. 栀子花 31 楼

    好,顶!!!!!!!
    说的太好了,不过也可以理解,像这种没有素质的爆发户能干出什么有素质的事情来!
    所谓爆发户就是那种没文化的人,没文化的人怎么能懂法律呢??????
    悲哀啊!!!!!!!!!!!!!!!!!!!!!!!!!!!!!!!!!!!!!!!!!!!!!!!!

  12. 小破孩 32 楼

    钱就是这样赚的。榨取老百姓的钱晚上睡着踏实吗?

  13. 小傻 33 楼

    鄙视这样的房产公司,本人是在房产公司上班,这样的房产公司是个别的。

  14. 小破孩 34 楼

    那些走歪门邪道巧取豪夺的暴富的奸商竟然也如此“炫富”,倒真让人怀疑这是不是意味着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极端藐视。我就是巧取豪夺了而且一夜暴富了,你奈我何?

  15. 笃笃 35 楼

    :@

  16. 笃笃 36 楼

    强烈抵制这种厚颜无耻的行为,让我们广大受害者联合起来想想办法,争取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17. 笃笃 37 楼

    别的房产公司怎么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难道就康力有后台?

  18. 小破孩 38 楼

    大家都来顶帖让这奸商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老百姓的钱不容易。

  19. 笃笃 39 楼

    如果有一件东西...突然有一天变的很值钱或者很抢手了...那会怎么办...??
    康盛的做法就是如此.涨价...但又因为之前与购买着有约定..所以.康盛的经理人想了一切可想的办法.可以说关于房产方面的法律那到看了又看..有关法律人事也是找了又找问了又问.最终找了个法律空子来解决.因为,如果你去法院.完全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做方买方我们是弱者.手里的证据不是很充分.再说也需要时间和金钱.很不利于我们的生活.
    这就是人性..这也是我们法律不健全的地方..酒泉的法官们可以叛胜也可以叛败.可以叛部分胜也可以不支持..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前段时间酒泉的一群法官们让同行给叛的事不...但我们要记着理在我们心中..那些让老百姓多拿的钱,放在康盛.至少我们的康总用着是不舒服的.因为,他怕呀..怕....怕..大家都知道吧.就是心里有病...严重的时候会死人的.

  20. 沙海 40 楼

    一个没有诚信的商人,懂得什么法律,只想着钱钱钱,能想着老百姓的利益吗,这种短视行为可耻到了极点。再说,政府的监督管理开同虚设,没有涉及到官老爷,谁来管这些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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