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要以人为本

张团国 1,208 阅读

酒泉中学

张团国

近来听到多起城管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暴力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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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感慨万千:为什么在举国上下共奏和谐乐章的时候,老出现这样不和谐的音符呢?执法难到底难在什么地方?是不是所谓的“刁民”越来越多了?

我并不否认“刁民”的存在——尽管这个称呼本身就带有偏见。事实上,人与人肯定是有差别的:有大公无私的,也有利欲熏心的;有爱占小便宜的,也有信奉吃亏是福的;有助人为乐的,也有损人利己的,甚至还有损人不利己的等等,但这只是反映了个体差异,并不能代表全体公民。我们不断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地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整个社会更进步、更文明、更和谐。具体到每个人身上,无非是希望“私”心少一些,“公”心多一些,“刁”气少一些,“和”气多一些,矛盾少一些,办法多一些。城管执法的目的也无非是让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城市更文明、更美好、更和谐,这和我们每个人的愿望都是一致的。按理说,是不应该发生暴力冲突的。

但暴力冲突还是发生了!城管执法人员人被打,车被掀,仿佛遭受了天大的委屈,却往往得不到围观者的同情。我有时上街买东西,那些流动商贩突然之间就会一阵骚动、夺路而逃,而后就会看到城管执法人员的身影。他们会将那些没来得及逃掉的小商贩的三轮车强行抬上卡车拉走,随之而来的就是小商贩对他们的高声漫骂甚至撕打。这些小商贩是“刁民”么?我看未必!他们生活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既没钱又无势,既不偷又不抢,只想依靠自己的劳动活下去,但他们的生存空间似乎越来越狭窄了。不错,政府是为他们修建了市场,但他们都能得到自己的摊位么?就算有了自己的摊位,他们情愿上缴那么多的管理费用么?各种费用全缴之后,他们自己一天能落多少钱?我们不能用“无私”、“奉献”、“高尚”来要求他们——毕竟,生存是人的第一需要。狗急了尚且要跳墙,人急了会怎样?

所以,无论是从社会和谐稳定的宏观角度出发,还是从个人生存发展的微观立场考虑,城管执法都应该以人为本。首先,城管法规的制定要考虑老百姓特别是特困人群的生存权。比如可以仿效有些大城市的做法,因地制宜地划定一些场所让其经营。为了不影响交通以及城市形象,可以限制一定的时间、减免一定的费用,让他们能挣到养家糊口的钱;其次,城管执法人员要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尽量以理服人、化解矛盾,不能动不动就扣车罚款、激化矛盾;第三,城管执法应该与民方便,不能与民为难,要积极帮助老百姓解决困难而不是制造困难。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把你们当亲人而不是敌人,水火不容才能变成鱼水之情,暴力冲突才可能成为历史。

但愿这一天能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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