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政府管理部门、社会法律援助中心及热心网友的求助信!

韦林 1,817 阅读

  雒兴云,男,37岁,好牛乳业公司锅炉工。自2005年起在好牛乳业公司锅炉班上班,两年来未签定劳动合同,也无购买任何商业、社会保险。2007年10月18日上夜班(19:30-6:00)当晚23:40左右,当日生产结束,锅炉停工。锅炉房附近场区内因进行了管道铺设施工,挖掘了深2.5米,宽3米左右的深渠,但当日施工结束后并未及时设置路障、警示牌,更无安装照明灯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因此深渠于当日下午所挖,雒兴云并不知道此处有深渠,加上时至深夜,雒兴云骑自行车经过时掉入深渠,晕迷半小时左右疼醒,强忍着疼痛努力爬出深渠并找同事救助,19日凌晨1点在接到通知的家人陪护下送往酒泉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经诊断因外伤导致脾脏破裂,须立即实施手术,经准备,凌晨8:30左右开始手术,10:10结束,截止23日已经产生医药手术费用13000元,雒兴云家庭属于低保户,现已经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医院已经对病人停止用药治疗。
  我们认为本次事故主要原因在于施工场地无任何安全设施造成,施工单位及好牛乳业公司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日、21日、23日、24日雒兴云家属通过电话及面谈的形式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商议工伤处理意见,公司解决费用2000元后以再协调为由不再有进展。
  病人现在任无法进食但已经被停止用药,现在请求得到管理部门的大力帮助!
  此致
敬礼

                         李秀萍(雒兴云之妻) 联系电话 138****8060拨打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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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边城草民 1 楼

    期待法律人士伸出援助之手

  2. baobin 2 楼

    一是尽快向肃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二是想办法抓紧治疗.三是及时调查取证,查施工单位有无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和好牛乳业公司有无施工合同.我个人认为要以人为本,关爱弱势群体,对公司来说是你的职工,对施工单位你有过错..司法援助可找司法局咨询.

  3. appletree 3 楼

    好多用人单位都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务合同,劳动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大监管。

  4. jlj_001 4 楼

    应该说双方都有责任,在目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饿大前提下,厂方应本着人道主义的饿原则,先垫付医药费,不管怎么样,生命是最宝贵的。还请当事人与厂方协调,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找司法机关寻求法律援助,同时当事人家属也可以向各个媒体寻求援助,坦白地讲,由于责任人主体不是政府机关等部门,你的要求有希望得到解决。最后祝福你的家人早日康复!!

  5. 温柔一刀 5 楼

    这是一起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引起的工伤案件。你应当1、向公司工会申请调解;2、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向酒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4、签不签合同都不影响工伤认定;5、工伤认定后,可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落实工伤保险待遇;6、酒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政务大厅办公,负责人是马小平同志;7、事件进展情况请及时上网通报,不得有误。

  6. 温柔一刀 6 楼

    后边的事情咋办下了?

  7. dawayo 7 楼

    原帖由 温柔一刀 于 2007-10-28 07:45 发表
    这是一起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引起的工伤案件。你应当1、向公司工会申请调解;2、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向酒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4、签不签合同都不影响工伤认定;5、工伤认定后,可通过劳动仲裁程序 ...

    这种帮人于危难的精神,是一种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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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楼主,请及时把事件处理的结果给通报一下,别冷了大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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