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财产收入大幅增长
我市居民财产收入大幅增长
本报讯(记者马生强 通讯员王玉梅)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有关专家认为,报告的这一提法,有利于增加百姓财富,能使大多数人成为中等收入者。而随着股市和基金市场的火爆,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居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度增长,比去年增长4.69倍。
所谓财产性收入,是指人们通过拥有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在十七大报告中,“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一新说法,让举国民众因憧憬未来而激动。这表明中央的思路很明确:国家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使百姓不再单一地期望工资的收入。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无疑是值得高兴的事。
近年来,我市居民家庭投资意识不断增强,居民除将资金投向储蓄之外,还积极响应酒钢公司融资扩股号召,进行企业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金融投资活动也异常活跃,股息和红利收入大幅增加。另外居民收入增加,购买新房,出租或出售旧房的家庭增多,多样化的投资理财理念,使得我市居民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1-9月份我市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24.35元,同比增加186.47元,增长4.92倍。
除了财产性收入增加突出外,我市居民工薪收入稳健增长。受宏观经济运行质量和企业效益普遍提高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资政策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城镇居民工薪收入保持稳健增长。1—9月份人均工薪收入达8602.97元,同比增长12.4%,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4个百分点,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经营净收入增长强劲。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就业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原有的企业富余人员逐步向个体经济转化;二是市委、市政府采取各种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外资,在鼓励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同时,拓宽了就业渠道,城镇居民从事商贸批发、零售、运输、修理服务等个体经营者人数增加,经营净收入呈强劲增长态势,成为推动居民收入增长的又一亮点。1—9月份,人均经营净收入达634.33元,同比增长56.2%,拉动总收入增长3.5个百分点。
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以及离退休人员增资,为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提供了可能。1—9月份人均转移性收入达1576.24元,同比增长20%。
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21.26元,同比增长19%。在全省14个市州中,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高居首位,是处在末位的临夏市的2.29倍。
另外,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为8155.93元,同比增长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