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委县政府涉嫌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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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委县政府涉嫌暴力拆迁
物权法在这里遭遇践踏
今年初,瓜州县通过招商引资决定将位于瓜州县黄金地段的榆林大楼拆迁,并由西部公司投资建设成新的商业大厦,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由于政府部门的违法*作,演变成今天的暴力拆迁,2007年11月13日,公安、商务等部门带人对正在营业的榆林大楼进行强制拆迁,全然不顾正在营业的业主及路人的安全,此前瓜州县政府部门布通告并于11月12日对涉及被拆迁的商业门点停电、停水、停暖甚至电话线也被掐断,国务院明令禁止的三停行为,在瓜州县畅通无阻,我们实在不明白,到底是国家的法大还是某些人手中的权力大,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派人调查此事,给公民一个满意的答复,给刚刚诞生的《物权法》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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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然范特西 1 楼

    看看重庆的钉子户 看看深圳的钉子户
    不都在<物权法>的把保护下,得到了合理的解决
    既然出了问题,业主们就应该联合起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什么胆怯
    如果有理赢得了官司,也是对政府的一种帮助,帮助他们不能在小觑人民的力量
    期待这个问题圆满解决,让我们亲眼见识到法治的力量!

  2. 安西人 2 楼

    支持三楼的

  3. 俺家没钱 3 楼

    到底是国家的法大还是某些人手中的权力大???

    :o

  4. 祁连老农 4 楼

    希望有满意的答复!

  5. 呵呵老爷车 5 楼

    我是瓜州县人,实际情况要比楼主讲的还要严重,老百姓的权益正在被政府部门践踏,在公权面前,孱弱的百姓该何去何从?
    应该有人来管管了!!!!

  6. 依然范特西 6 楼

    强烈关注!也许是一个我们真正认识政府行为的一个机会
    希望能发挥网络的力量
    楼主 多发一点图片 文字的东西报道这个事情

  7. 满天飞 7 楼

    正好路过拍个片片,有商户说:12万买的只补8-9万,已经断电断水了,舍不得走啊!背巷对面二楼已拆希望各方正确对待积极协商早日解决

    [ 本帖最后由 满天飞 于 2007-11-21 21:10 编辑 ]

  8. 依然范特西 8 楼

    断壁残恒 迟早有一天消失在大家得视线里面
    但是 人心中的残恒却永远挥之不去啊
    失去信任是最可怕的事情!

  9. zzxiang1974 9 楼

    一楼请注意:
    1.<物权法>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至前颁发的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不在保护范围
    2.政府的拆迁意图是要改善城市环境,树立城市形象.
    3.不要将一时的怨气发布到网上,网站没有解决矛盾的义务.有些矛盾不是单方造成的

  10. 暮雨夕颜 10 楼

    我赞成楼上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
    既然没有人过问
    那业主就要自己想办法了
    国家是靠法律支撑的
    相信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11. 68760466 11 楼

    瓜州这个地方我简直了解的在清楚不过了,经过这几年的建设确实变化很大,无论从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长远的进步,但是瓜州唯一获缺的就是有几个标志性的建筑了.城市4周超过4层的建筑少的可怜,很多都是N年以前修的,可以不客气的说,瓜州的城市建设让人有种,穿西装穿不鞋的嫌疑,既然政府招商引资要重修榆林饭店,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啊.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情,无论修好是作什么的,首先可以改变现在的面貌,其次每年还能给市政府纳税,这样一个一举几得的好事为什么能招来这许多的说三道四啊.
    我想政府不会是11月拆迁,11月才放的通知把,影响\正常的拆迁,摸过与就是RMB给的少了吗.我想问下楼主,你觉的给多少才够?一个城市人口不到3W的小县城,它的居民购买力能有多强?正是现在的法律法规太多,而把一些没有素质的人给惯坏了,楼上的张口闭口<物权法>请问下你了解了多少?任何法律法规都是来约束人,要是业主能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个对瓜州负责任想法,我想也不会搞出这摸\大的动静来.

  12. 我的日记 12 楼

    你以为政府是个啥?政府就是坑老百姓的.

  13. 我的日记 13 楼

    :@

  14. 我的日记 14 楼

    物权法是针对老百姓的,不是针对政府的

  15. 瓜州公民001 15 楼

    看得出来,这位“雨花石”对瓜州的确非常了解,只不过,你的看法只会让少数人觉得舒心,也许你就是少数人之一,那就是某些政府官员和开发商,而对于权力正在被侵害的那几个被拆迁户而言,你的所言,只会让他们觉得更加寒心。
    我分析了一下你的所言,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1、你说瓜州县需要一个标志性的建筑。我不明白你所谓的标志性建筑究竟是哪一类型的?到底什么样的建筑物才能标志瓜州、才能代表瓜州?一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是否就必须应该是广场、商厦?我以为,标识一个地方的建筑物,应该具有地方特色、能反映出一个地方的人文环境,难道说,榆林大楼原址上将要修建的商业大厦因为新、因为气派、就能代表瓜洲?就能是瓜州的标志性建筑,如果这样,你不觉得可笑吗?
    2、你说瓜州现在的建设状况是“穿西装没穿鞋”,你还说现在是“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情”,可以改变瓜州面貌、可以给政府纳税。的确,瓜州县城的面貌正在一天天改善。政府为此也下了不少功夫,马路宽了,路灯亮了,可是这些,都是政府职能所在,就是政府该做的事情,难道政府做这些事情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修一个新的商业大厦我没有反对,我很支持,但是我想提醒“雨花石”,请你一定要搞清楚,这个项目的本质是“商业开发”,不是你所谓的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情,你以为开发商是傻子?不赚钱人家搞什么开发?既然要赚钱那就必须纳税,难道因为开发商搞建设、搞投资要拿谁就不得了吗?我们就要感恩戴德吗?请记住,一个合法的商人,是以依法纳税为荣的。所以他们每年就应该给政府纳税,况且,现在榆林大楼的那些经营户每年也照样在给政府纳税,这又怎么了怎么了?说这是一举几得的的好事,也许不错,但要看是谁得到好处了,是瓜洲的普通老百姓吗?我看未必,老百姓能得到的,也就是你所说的“首先可以改变现在的面貌,”,看个新而已,还有什么?新楼落成后到底会怎样,老百姓是否能得到什么实惠现在谁也不敢说,目前能得到实惠的,只有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开发商的赚钱,你说呢?
    3、这第三个问题,也正是我最想说的,13楼的这位,看得出来,你是个有学问懂法有素质的人,所以你就更应该清楚,一个拆迁项目它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虽然拆迁通告早就有了,但是我想问一下“雨花石”,瓜州榆林大楼拆迁工程是否具备和遵循了所有的法律程序和手续?最起码的,在目前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尚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政府停水停电停暖以及不顾群众安危强行拆除二楼及一楼的部分设施是否妥当?是否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违法?的确我不否认众多的被拆迁户不愿意拆迁的原因如你所说,是“摸过与就是RMB给的少了吗”。(这里指正一下,你把字打错了。像你这样有素质的人是不应该反这样的错误的)被拆迁户嫌补偿费给的少合情合理,谁都想多要点,怎么了?你买我的房子,我多要点钱我认为很正常,嫌贵你可以不买呀?况且此处地段究竟值多少钱,人家双方当事人还没有最后敲定,还有权威的评估机构,所以给多少合适我也说不准,相信你也没本事说了就算,所以你大可不必说被拆迁人要的钱多了就没有素质,你有素质你把你家的楼房5000块钱卖给我,行不?你这叫什么?叫“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你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你有一套门点在榆林楼,现在要被拆除了,价格你很不满意,你该怎么办?很大方的说:拆吧,为了瓜州的新面貌,我牺牲自己利益了。如果那样,你可真伟大,你是圣人。可你是吗?
    被拆迁人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这时为自己负责。没有什么不对的,说明他们很实际,很现实,懂得保护自己。一个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人,能指望他对别人负责人吗?业主们的头脑都很清楚,所以他们在抗争、在争取自己的权益,我们应该支持他们。而对于你,一个只会唱高调,不顾实际、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我鄙视你。“雨花石”,回去吧,你才是最应该清醒的人。

  16. 瓜州公民001 16 楼

    不好意思,俺文化水平低,上面有好多错别字,还请“雨花石”指正。
    再有,我很惊诧你居然很清楚瓜州县城市人口只有三万余人,所以我很疑惑,这个只有三万人口的小县城,该建一个多大的商厦才具有“标志性”?既然明知人口很少,花如此大的精力、牺牲许多人的利益搞一个只具有“政绩工程”意义的商厦到底有必要吗?到底政府部门花这么大的心思、牺牲众多被拆迁人的利益要修建的据说名叫“众和商厦”的商业大厦,能给地方带来多大的受益?给百姓带来多大的实惠?如此挖空心思折腾被拆迁户的工程,到底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本来,一个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商业开发工程,最主要的角色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政府部门只负责审批和监督,但是,目前政府部门如此过份地干涉,难道不令人费解吗?这中间是否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吗?
    改变地方城市面貌,是一件好事情,的确我们都应该支持和关心,但是,在涉及利益问题的时候,政府部门是否能一碗水端平?我们其他人又能否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去看问题?我已经不敢再言“法”了,我怕“雨花石”还会嘲笑我。可是我又不甘心,既然赋予了公民保护私有财产的权利,我们依法维权又怎么说是自私和没有素质?

  17. 安西人 17 楼

    合理的拆迁时应该支持,这个道理谁都明白,我想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可是如果遭遇不合理的拆迁呢?是不是就该忍气吞声呢?10月日前颁发的拆迁的确不在物权法的保护之下,可是你别忘了,还有民法、合同法,还有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还由国务院的相关通告,我相信,老百姓总会有说理的地方,瓜州百姓是比较老实,前几年让迁坟,瓜州百姓都积极配合,谁也没有要搬迁费,那是因为大家知道,修铁路是造福百姓的事情,是真正的公益事业。而今,拆旧楼盖新楼,也的确可以改善城市环境、树立城市形象,也的确能给瓜州的社会、经济等方面带来一定的好处,可是你别忘了,无论新建的大楼能给瓜州人民带来多大的好处,都不能改变其实质----商业开发。面对一个商业开发的项目,政府为什么就不能按照严格的、合法的程序*作?在开发商和被拆迁户面前,为什么就不能一碗水端平?我们凭什么就要求被拆迁户要过多牺牲自己的利益?面对被拆迁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为政府、作为无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凭什么就要求他们只能忍受?请记住,他们的房子时买来的,不是抢来的,卖多少钱是他们和开发商的事情,他们也要生存,你以为做生意的人就容易吗?11楼的大概是政府公务人员,你的据无可能比普通老百姓高,那么请你告诉我,面对本次瓜州拆迁发生的诸多问题,究竟谁该负责?政府究竟扮演了则养的角色?

  18. lomy 18 楼

    :@

  19. 68760466 19 楼
  20. 68760466 20 楼

    首先说明一下的是,本人绝非是为了政府说话,其次只是发表下个人意见,我想回答下楼主的几个问题:
    1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人类的文明已经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一个城市的标志,除了建筑还有什么能说明呢?要是按楼主的意思,911恐怖份子就不应该炸世贸了,而是应该去美国西部,那里才是真正的美国本质.远了不说,中国上海,东方明珠,它只是一个电视塔但是它的建成和意义好象不只代表东方电视台把,而是上海人民乃至中国人民的骄傲把,你所说的商业开发,在我们甘肃就有这样的例子,兰州的亚欧,国芳百盛,曾几何时难道不是兰州的象征?对中山桥也是兰州的标志,但是它代表的是兰州的过去,而这些商业建筑才能真正的体现出一个城市的繁荣.
    2.我不知道为什么楼主为什么对商业开发有这样多的反感,瓜州本来就是个农业城市,商业欠发达地区,政府正因为考虑到要发展平衡,才会不遗余力的想办法,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甚至不惜白白的出让土地,3年不挣税,等等很多措施,为什么呢?难道是疯了?答案已经有了,我也不想多说.有了梧桐树就能引这凤凰来,这样的想法早就已经落伍了,正因为是商业开发,人家开发商更不会拿自己的钱陪你政府官员来玩的.没有好处谁会去?可能好处少了都没人去把.哈哈~~~我想楼主看到这一定是想,爱来不来,我又没请你.我可以负责任的对 楼主说,你的想法大错特错了.只能说是座井观天.其实我们的生活质量每天都在改变这,只是你没有仔细观察而已,如果没有这些商人我们的生活不会象现在一样多姿多彩.物质绝对不会丰富到如此程度,就业机会也不会象现在这样多,呵呵!!按楼主你的想法搞的话,估计你我都还是待业青年,等着老爸老妈退休接班把:lol
    3.对于政府的赔偿问题我没权利也没义务说什么.但是任何东西都是有价值的,漫天要价是很不现实也是很不理智的事情,不要把电视上的东西都拌到自己身上,地域不同,环境不同.
    呵呵~~~~只是个人看法,没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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