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为低收入群众送温暖
焰火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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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甘肃日报》报道:尽管到了寒冷的冬季,但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南街社区居民蔡建新的家里和心里都是暖烘烘的。今年初,政府不仅提高了低保金发放标准,还从8月份起,给每人每月发放了20元临时补贴,到10月份又增加到了30元。更让他高兴的是,他即将走上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每月能拿到450元的工资。
为了不因粮、油、肉、菜、蛋等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的上涨,而导致城市低保家庭生活水平的降低,今年以来,酒泉市委、市政府先后从财政拿出1亿多元资金,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年初,酒泉市将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57元提高到173元,前9个月共为1.59万户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228.68万元。从8月份起,又给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了20元临时补贴,到10月份,在增发2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临时补贴达到30元。与此同时,酒泉市委、市政府还加大了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等的施保力度,对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上学的,全部实行“两免一补”。在冬季取暖收费上,对低保家庭给予优惠,按每平方米19.5元或18.5元收费,低于全市均价3-4元。
为了让低收入家庭人员能看得起病,酒泉市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3万多名低保人员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覆盖了所有低收入家庭。酒泉市还全力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困难,到9月底,全市共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1412个,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905.6万元,发放社保补贴248.72万元,全市272户零就业家庭中有297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中有4068人实现了再就业,1198名就业困难人员全部走上了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