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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地税局长公款吃喝致年轻公务员身亡 骂死者父母“死了儿子是缺德遭报应”

六月雪201402 2015-10-05 17:09 120700

本帖最后由 酒泉在线 于 2015-10-7 08:55 编辑

   我们是受害者的父母,年过六旬,甘肃省肃北县人,我们唯一的独子丁晟坤,就在全党全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期间,被甘肃省肃北县地税局领导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公款吃喝并召单位职工陪酒,造成单位职工丁晟坤酒精中毒死亡。
   丁晟坤, 1981年生,2011年考入甘肃省肃北县地税局工作。2014年2月27日晚,局长李刚、副局长祝晓龙(系肃北县前任人大主任之子)、办公室主任高志强等摆酒宴公款接待上级检查组,打电话叫丁晟坤去陪酒,当晚12点30分左右结束,当晚丁晟坤酒精中毒致死。事发后,我们才从外地赶到,肃北县地税局领导编造谎言隐瞒公款吃喝致人死亡的真相,蒙骗我们说我儿子是和同事喝酒出事,当时我们犹如睛天霹雳,沉痛打击,痛不欲生。
    事后,我和老伴到肃北县地税局,要求单位还原事实真相,给我们老俩口一个交待。肃北县地税局局长李刚在办公室当场恶语辱骂并殴打我们(均有录像为证)。我们又到酒泉市地税局反映,要求惩处公款吃喝致死人命的肃北县地税局领导,市地税局为掩盖下级单位丑闻,保自已“乌纱帽”,全盘否定事件真相,替下属推脱隐瞒事实, 仅对当天参与公款接待的局长李刚、副局长祝晓龙及办公室主任高志强以及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但对外又说是单位职工个人行为,与单位毫无关系,不承担公款吃喝致死人命的责任,反而帮着包庇隐瞒,歪曲事实,伪造死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企图掩盖、毁灭事件真相,并且虚构捏造说已经给我们进行了赔偿,说我们是为了讹着要钱,甚至多次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各方面关系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我们。
   肃北地税局局长李刚是酒泉市地税局提拨下派到肃北县的局长,副局长祝晓龙是肃北县前任人大主任、县委副书记之子,他们仗着自己背景深厚,有恃无恐,会上大讲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会下公款大吃大喝,致使职工陪酒后死亡,对死者家属破口大骂,并扬言“我就是公款吃喝了又能怎么样?”“你们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试问这样公然违纪、残害职工的单位是怎么践行群众路线的?这样目无党纪、肆意妄为的吃喝干部如何配做一局之长?这样为保面子包庇下属、官官相护的领导干部如何尽到监督管理职责?
   我们一个农民老婆子含辛茹苦养育儿子三十多年,哪知儿子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才开始美好人生,因为领导公款吃喝被叫去陪酒而活生生地送了命!我们老两口痛失爱子,承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剜心之痛,老无所养、老无所依,还要蒙受冤屈,遭受地税局领导的恶语辱骂威胁和造谣诬蔑,四处求告无门,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甘肃省肃北县农民 文淑香 电话13830759810

补充内容 (2015-10-5 17:16):
优酷视频有相关录像网址<http://v.youku.com/v_show/id_M1MjQ2M*0OA==.html>

全部回复(291)

天天阳光 2015-10-09 20:51
61楼


aishuishishui 发表于 2015-10-8 22:25

没错,7楼跟8楼就是领导或走狗,看那舔钩子劲,是非黑白不分,出来混淆视听,似乎大家都是傻瓜,别同情死 ...

同意,不是李刚的狗就是李刚的马甲,回复的太多,极力为李刚辩解,再怎么说别人的亲人走了,作为领导,作为长者,最起码应该安慰家属,能说出那样的话,真的太没有品,需要人肉搜索,暴漏这个坏蛋的底细。

爱晶晶 2015-10-09 21:35
62楼


rtao8620 发表于 2015-10-9 15:43

你知道他们单位为什么不管吗?就是怕如果管了,真就坐实了这个单位领导如家属所说的公款吃喝、陪酒……实 ...

地税局是不是怕担责任把领导的位子搞掉了,所以干脆一推六二五,来个死不认帐?

爱晶晶 2015-10-09 21:40
63楼


rtao8620 发表于 2015-10-9 17:14

你说那些家庭背景是没错,县上更是无人不知,因为肃北本来就没多少人。但重要的是反响真的很大吗?事件的 ...

虽然你说自己不是走狗,但你的言辞中充满了走狗味。用你的脑子 分析一下,如果是两个场子,为什么前面参加的人和后面参加的都是那些人?真有那么巧吗?我看倒像是为了撇清责任煞费苦心编出了后面一场,地税局的人也真是费了心思了。

g gsymljb 2015-10-09 21:44
64楼


rtao8620 发表于 2015-10-9 12:15

你就是个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我就是肃北人,看见这个东西就是想尽量把知道的说出来,不要让逝者家属牵着 ...

你有教养,怎么会在这里满嘴喷粪呢,只有肛门才会喷粪,你肯定是*长大的,所以才嘴里喷粪。

g gsymljb 2015-10-09 21:48
65楼


384104 发表于 2015-10-9 15:26

反映情况要真实,你儿子是在地税局工作不皎假机,你是喝酒后死亡也不假,但不是你说的公款请上级领导叫丁晟 ...

舔沟子货,夹*。

六月雪201402 2015-10-09 21:52
66楼


rtao8620 发表于 2015-10-8 11:55

其实,这些家属搞的有点过了。这篇贴子的言语、措辞都是那么的尖刻,很大程度上都是夸大其词,就是想借助各 ...

我看了你的回复,都是以各种理由为肃北地税局开脱,我不知道你跟地税局是什么关系。但我想说,做人要有良心,有底线,昧着良心说这些你晚上能睡着吗?你也是有父母或是有儿女的人,如果这事发生在你身上,不知道你还能不能这么昧着良心说瞎话!

六月雪201402 2015-10-09 22:07
67楼

去年这事情发生后,我们从肃北找到酒泉,从酒泉找到省上,地税局、信访局、纪委,各级都找了,纪委说地税局是垂直管理的单位他们没权管,信访也说他们管不了地税局。地税局说是给我们调查,可都是*查儿子,市局和省局给我们的答复意见都几乎一字不差。省地税局见我们告状了,让肃北地税局当天参与公款吃喝的人把吃喝费用给退 了,妄图掩盖公款吃喝事实,如果没有猫腻为什么让把费用个人退了?酒泉市地税局的局长王成龙,到处请纪委和信访的人吃饭,要把这事压下去。还四处造谣说我们告状是为了要钱。我儿子没了,要再多钱有什么用?我们就是要追究那些贪官的责任,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自由呼吸 2015-10-09 23:01
68楼

可怜天下父母心!

自由呼吸 2015-10-09 23:05
69楼

rtao8620 发表于 2015-10-9 17:26

只会靠自己的主观臆测判断事情的可悲人,没有调查了解就没有发言权的道理都不懂,还在这里喷,真替你害臊 ...

还是为你自己记点口德吧!你和这视频中的人没什么两样!一丘之貉!不分伯仲!

n nhljq 2015-10-09 23:31
70楼


六月雪201402 发表于 2015-10-9 22:07

去年这事情发生后,我们从肃北找到酒泉,从酒泉找到省上,地税局、信访局、纪委,各级都找了,纪委说地税局 ...

看说了半天,似乎是前一天晚上吃饭喝酒,第二天人死的。那么尸检过没有,到底死因是什么?先后发生的两个时间不一定代表有因果性,这是常识,如果没有铁证你很难告赢的。 而且看起来这是两件事,首先死者的死是否和那个酒有关系,而且前后有两场,这是第一个需要明确的事情。第二个,这个酒本身的吃喝性质到底是什么,是另外的问题。如果前面的人说的属实,第一场是陪同,第二场是私人聚会,那么就很难说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因素了,时间因素推断,如果是第二个,那么责任是喝酒的人还是店家?这都不好说。
感觉你就是想说,死者的死是因为喝酒——喝酒是因为陪同——陪同是公款的,但是这个证据链并不是缓缓相扣的,上面初步看就有这些质疑了,何况你说死者因为喝酒死的,法医鉴定在哪?
情理上或许你说的有道理,但是如果你要打官司,必须事实清楚证据明确,但是看你这个事过程很复杂。
还有,老说别人是5毛是理亏的表现
人家说了一个事情经过,只会扣帽子说别人是5毛,那你也可以摆事实啊,对方哪说错了,哪个过程不对,你可以指出来。别人说了一个观点或事实,不针对观点事实反驳,而是搞诛心论,这是很没水准的做法。
作为刚听说这个事情的,我感觉你们双方之中,楼主你有点无理取闹的嫌疑了。至少死者的客观死因是什么需要相关鉴定和证据,以及当时事实到底是什么,有几场酒,性质是什么,都要搞清楚才行。。。作为旁观的人,我们不清楚这个事情,第一次听说如果看见你们对提出质疑或者提供其他情况的人才用骂人的手段来诛心,只能让人觉得你们心虚,而且很虚

n nhljq 2015-10-09 23:48
71楼

我提出几个疑问,希望楼主能回答
“2014年2月27日晚,局长李刚、副局长祝晓龙(系肃北县前任人大主任之子)、办公室主任高志强等摆酒宴公款接待上级检查组,打电话叫丁晟坤去陪酒,当晚12点30分左右结束,当晚丁晟坤酒精中毒致死。”

27日晚几时,逝者被叫去的(是否有通信记录等客观证据)? 这个接待几点结束(需要饭店工作人员,监控,或收款机结账时间等客观证据)?结束之后逝者去了哪里?是否存在第二场喝酒?如果有,是否有类似客观证据支持?逝者过世时在哪里?情形如何?是否有人陪同?酒精中毒的结论是司法鉴定结果还是家属的主管认定?

希望楼主明白,这是帮你们理清思路,同时也是尽量给公众还原事实和真相——既然你们选择在公众论坛发帖,就应该尽可能给公众一个客观的事件过程,而不是事发经过短短两行就带过了。
如果楼主不能或不愿回答上面的问题,我也只能主管认定,帖子里有些人质疑的楼主隐瞒部分事实或许真的存在

依法治国,法讲理,不讲情,希望楼主一定明白。如果希望能为逝者讨回公道,少点眼泪戏,多点扎实的工作更有用,现在法官不是当年了,不会被不明真相的舆论牵着鼻子走了

六月雪201402 2015-10-10 01:19
72楼


nhljq 发表于 2015-10-9 23:31

看说了半天,似乎是前一天晚上吃饭喝酒,第二天人死的。那么尸检过没有,到底死因是什么?先后发生的两个 ...

首先,我们有尸检鉴定,结论很明确是饮酒过量造成酒精中毒致死;
其次,有电话记录;
第三,没有所谓的第二场,地税局所谓的第二场只是他们为了推卸责任掩人耳目编造出来的,当事人自始至终就是那几个人;
第四,事发时我们家属都不在肃北,儿子一人在肃北工作,当晚也无人陪同。如果我们在的话,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 的事了,也不会让地税局有隐瞒事实颠倒黑白的机会!
第五,我没有说谁是五毛,是不是五毛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第六,从你貌似公允、貌似专业的字里行间,我们也隐约能看到意有所指,当然也许是我多疑了,如果是的话请见谅!

n nhljq 2015-10-10 01:26
73楼


六月雪201402 发表于 2015-10-10 01:19

首先,我们有尸检鉴定,结论很明确是饮酒过量造成酒精中毒致死;
其次,有电话记录;
第三,没有所谓的 ...

抱歉,作为路过的不清楚这些细节。还以为你们一直没调查呢。。
现在很多隐瞒事实在网络上博取同情的事情,就和老太太倒了没人敢扶一样。如果你觉得我有所指,我也没办法,如果我是5毛,我还会问你这些真5毛早该知道的事吗。。。。

y yijiangchunshui 2015-10-10 07:28
74楼

nhljq 发表于 2015-10-9 23:48

我提出几个疑问,希望楼主能回答
“2014年2月27日晚,局长李刚、副局长祝晓龙(系肃北县前任人大主任之子 ...

你,似乎根本不是什么旁观者,什么对事情不清楚,你长篇大论扯蛋,看似理性分析,其实是在给腐败们的罪责开脱,把一切责任推给逝者。其实,对酒泉某些腐败官僚耍无赖我是见识了,同时再歪曲法律,把煤染成白色的。让不明真相的真假难辨,让伤者更伤,让做恶者更恶。我要奉劝这里几个人或许就是一个人,你们说话不怕报应吗?你们也有儿有女有亲人。

天薇蓝 2015-10-10 07:31
75楼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y yijiangchunshui 2015-10-10 07:53
76楼


六月雪201402 发表于 2015-10-9 22:07

去年这事情发生后,我们从肃北找到酒泉,从酒泉找到省上,地税局、信访局、纪委,各级都找了,纪委说地税局 ...

一万个支持你,看看舆论大家都挺你,尤其那些出来为官僚腐败说话,推卸责任的,真是恶心之极,这些官僚腐败比旧社会流氓土匪更可恶,旧社会土匪流氓抢是抢,杀是杀但从不满口仁义道德,党纪国法。从不亵渎国法来为自己罪行开脱。现在法律让这些人已经扭曲的成了保护违法行为残害老百姓的工具了。
楼主,联系央视新闻调查,一些大媒体,这么轰动的事,给这帮*曝光出去!

i ice_you 2015-10-10 08:17
77楼

山高皇帝远,静观其变!

天啸红尘 2015-10-10 10:43
78楼

首先对这位老人家老年丧子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
但逝者已去,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不论过程是啥样子,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些参与者也是你儿子的生前好友或是好同事,要不然你儿子也不会和这些人在一起发生这件事。事情发展到今天,我想这都不是你儿子和这些参与者愿意看到的事情。你痛失爱子,有些举动和想法也能理解;但这些参与的人都背负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且此事已经多重上级部门介入,想必给你儿子的这些生前好友不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上都已造成了很大压力和被动。
看着昔日好友今日反目成仇,我想这也不是你儿子和他们愿意看到的事情,他们也会痛心和难过。
人人都不易,放下吧!
让逝者安息,活着的人还要完成自己的社会使命和家庭责任。
老人家也应该调整好情绪,莫再让悲伤和愤怒的情绪蔓延放大,唯有好好生活才能对逝者和活着的人有一个好的交代。
声明:本人既非参与者也不是税务系统人员,只是一个过客,用自己处世的心态发表了一些看法,对与否请勿对本人发生攻击。

爱晶晶 2015-10-10 11:35
79楼


天啸红尘 发表于 2015-10-10 10:43

首先对这位老人家老年丧子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
但逝者已去,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不论过程是啥样子,可以 ...

既然你不是参与者也不是税务系统人员,那你是怎么知道此事已经有多重上级部门介入了?你说得好像是语重心长,处处 为失去儿子的老人考虑。撕开这层伪善的外衣,你想说的不就是“公款吃喝的贪官们现在受到了压力,很被动,老人你们就不要再闹了”,害死人的贪官可怜、痛心、难过?人家老人死了儿子就不可怜、不痛心、不难过?就要含下冤屈把事情忘了?滑天下之大稽!

y yijiangchunshui 2015-10-10 11:47
80楼

爱晶晶 发表于 2015-10-10 11:35

既然你不是参与者也不是税务系统人员,那你是怎么知道此事已经有多重上级部门介入了?你说得好像是语重心 ...

说得好,贪官腐败舔钩子的还有脸出来满口仁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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