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调查组走访白旭一家

酒泉在线 6,141 阅读

07年12月1

日下午3时热心网友:温柔一刀、祁连落日和站长韦林、黑河4人前往白旭家进行了实地的调查。我们对见到了白旭、白旭的家人、白旭邻居、班主任罗老师、村卫生所医生等。查阅了白旭的病情证明文件和白旭家经济收入证明文件。
前往酒泉市肃州区西洞镇西洞村六组的 路上我们看到一栋栋小康住宅,而白旭家的条件杂是该村比较差的。我们一一看过白旭家庭经济条件的证明材料和白旭病情的证明材料。
随后我们对白旭邻居邻居、村卫生所医生进行了交谈。他们纷纷说白宏国经济收入十分的少,并且父母和妻子都患有疾病更本无力拿出钱来为白旭看病。
正好遇到白旭班主任罗老师后我们参观了白旭的学校和教室。罗老师称:白旭学习较好,也很勤奋。为避免在上课期间发病。经过西洞学区的批准,责令白旭休学治病。
白旭的病情是属实的,目前以他家的收入水平无力支付巨额的手术费用。他的家人正在四处奔走为白旭筹备手术费用。希望白旭能够等到凑足手术费用的那天。

全部回复

52
  1. dawayo 1 楼

    力顶调查行动,先发再看!

  2. ydz1129 2 楼

    斑主设立一个专门的帐户吧!
    能有多大能力奉献多少爱心。

  3. ydz1129 3 楼

    建议站长把帖子往大的论坛上连接一下。寻求更大的帮助

  4. 温柔一刀 4 楼

    我手上还有多张胖哥哥辛勤采访的近距离照片,就是不会发,谁帮我哈?
    大家再讨论一下,有爱心的朋友如何捐款?如何管理?如何使用?

  5. 领内侍卫大臣 5 楼

    捐款的程序以及具体*作一定要商议好啊!
    要不然好事会变坏事啊

    绝非危言耸听啊!!!!!!!!!!!!!!!!!!!!!!!!!!!!!!

  6. 温柔一刀 6 楼

    到底是三品侍卫,高屋建瓴。
    请管理员务必要做好捐款启动前的各种策划和预案,防止出现捐款腐败!!不然,侍卫大人是要杀头的啊!
    捐款开始后的每个环节、每一笔善款都要及时公布,让网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也便于网友监督。这也是考验网站公信力的一个活动。
    另外,可否查找规定或到民政部门咨询民间自发募捐有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网站的募捐也应该按照规矩来办。
    同时,告诉白旭同学的家长,网友的爱心捐助很可能只是杯水车薪,更多还是他们自己向政府和社会寻求更广泛的援助。
    圣诞节就要到了,希望小白旭能在大家爱心的呵护下平安渡过危机。我为他祈福!!!:kiss:

  7. 领内侍卫大臣 7 楼

    告诉白旭同学的家长,网友的爱心捐助很可能只是杯水车薪,更多还是他们自己向政府和社会寻求更广泛的援助

    极端赞成,一个网站的爱心和网友的捐助是很有限度的
    也许不能满足孩子医治的需要,除了向社会、衙门寻求帮助以外
    其次,自己也不能懈怠,不能认为捐助能解决全部的矛盾
    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8. 黑河 8 楼

    网站决定号召网友及社会力量为白旭捐款,但因网站至今没有*作过类似的活动,希望有能力的朋友给予帮助,拿出可行性的方案把本次活动办好,也请有时间的网友报名参与和监督网站的捐款活动。让网友的爱心落到实处,让白旭早日康复!

  9. 领内侍卫大臣 9 楼

    本官有如下建议供管理员大人参考:
    1.钱庄申请一捐款专用户头,公布,供网友打款之用.
    2.委任网站部分德高望重、值得信赖的网友组成捐款筹划小组、捐款监督小组,收集捐款,并对捐款的筹集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3。收到的每笔捐款,用扫描仪扫描银行到帐通知书,公布网友ID或者姓名。并定期打印银行对帐单,供网友监督。
    4。积极与孩子治疗的医院沟通,对汇集的捐款进行统一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5。及时与孩子家长联系,说明*作流程,但告之捐款钱物不宜转交与孩子家人,博得家人理解,让这笔钱的用处让网友及其佳人放心。

    本官拙见,希望与各位爱心人事沟通,以咨此次捐款真正达到治病救人,宏扬爱心之效果!

  10. 温柔一刀 10 楼

    街头的一块招牌告示,媒体的一条新闻呼吁,单位的一声“号召”,都可能引发一场捐赠活动,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因此———
    民间募捐亟待规范

    袁崇右

    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正式颁布,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才受该法调整。很显然,事实上大量存在的非公益性民间捐赠行为,不适用这部法律。因此,社会生活中民间募捐中产生的大量问题,就急迫需要从法律上加以规范。
    募捐的发起
    民间募捐是临时性发起的捐赠活动,由于现行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毋须办什么手续,只要有个由头,都可发起一场募捐,使得这部分活动非常杂乱,借募捐行骗、变相摊派等时有发生。
    前不久,湖北省一个市的教育系统,发起了一场“募捐”活动:一名退休教师患了一种大病,大约需10万元左右的费用到上海一家医院做手术。由于学校和教育部门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该退休教师所在的教育局,就在所辖的四所小学募捐,用通知的方式,规定各个学校的捐款任务,由各学校具体组织教师和学生捐款。当笔者就此事采访该市民政局有关人士时,他们表示“民政局管不着”。
    在这里,我们不妨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一下民间募捐的发起问题:什么条件下才能发起募捐?需不需要批准?谁来批准?按道理讲,退休的国家教师的医疗费,应由财政、保险等渠道解决,不应将负担转嫁给社会。因此,笔者有几点法律建议:是否可以从法律上规定,在一定的法定情形下,需救助方向法定管理机关(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下进行募捐,并建立民间募捐的分级分地区等具体*作制度。这样,才能保证所有的社会成员,能够公平享受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有效避免民间募捐的负面作用。
    捐赠财物的管理
    前几年,湖北省发生了两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募捐事件:其一,某学生患大病,急需治疗,所需款项巨大。经媒体报道呼吁后,募得几十万元资金,后来只花了十几万元病就治好了,多余的巨款就只好由校方代管,用于该生今后教育生活之需。其二,某学生经医院诊断患绝症,如花巨资治疗,也许有一线生机,经募捐募得20多万元资金。不料在复诊时,证实该生所谓绝症为误诊,所募得巨资如何处置,成为难题。
    笔者认为,民间募捐应遵循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则:一、一切捐赠财物为社会公共所有的原则;二、用于同类受助对象的原则;三、以达到受助基本目的为准的原则。具体地讲,就是针对某项特定对象进行的募捐活动,所募财物应由法定机构管理(如民政部门),并用之于受助对象,当受助目标达到时仍有剩余财物的,应当作为社会公有财物,用于今后同类所需救助对象的救助。因为,慈善事业的宗旨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坚持上述原则,有利于克服民间募捐中的腐败现象和有失社会公平现象的产生。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坚持一切捐赠财物社会公有原则,有着深刻的法理:透过一时一事特定的受助对象,捐赠所针对的其实是某一类所需救助的社会事件,而非某个特定的人。换一句话说,不管是谁身上发生了所需救助的情形,社会成员都会做出捐赠的行为,这与以血缘关系为基准的继承方法是完全不一样的。
    民间募捐中的法律责任
    为了使民间募捐有序发展,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尤其重要:一、凡符合法定受助条件的对象,依法提出募捐申请的,管理机关应予以批准;二、凡未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法定保险的主体,发生险情的,不得提出募捐申请;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向社会募捐逃避自身应负能负的经济责任;四、民间募捐应坚决执行自愿和无偿的原则。违反上述四条者,一定要依法查处。如此,民间募捐活动才能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她应有的积极社会功能。
    总之,我国民间募捐(非公益事业募捐)应当尽早从法律上加以规范。

    《人民日报》 (2000年09月27日第九版)

  11. 秋叶轻舞 11 楼

    可以设立一个专门账户,如果有热心网友捐助,可以直接打入爱心账户!
    还有就是网站直接负责,但是每笔捐助都进行公示,然后由网站和热心网友出面,交给白旭一家!

  12. 领内侍卫大臣 12 楼

    原帖由 秋叶轻舞 于 2007-12-19 16:01 发表
    可以设立一个专门账户,如果有热心网友捐助,可以直接打入爱心账户!
    还有就是网站直接负责,但是每笔捐助都进行公示,然后由网站和热心网友出面,交给白旭一家!

    为保证专款专用,我个人觉得捐款还是不要捐给孩子家属
    而是严格的由网站代为保管
    如若捐款不够孩子治疗费用,其家人和网友可以再想它法
    如果捐款数额大于孩子治疗费用,这部分资金应该由网站转交民政或者社会其他福利部门
    让这些捐款能帮助其它人!

  13. QQ 13 楼

    定好了 给我同志下:kiss:

  14. dawayo 14 楼

    原帖由 领内侍卫大臣 于 2007-12-19 16:16 发表

    为保证专款专用,我个人觉得捐款还是不要捐给孩子家属
    而是严格的由网站代为保管
    如若捐款不够孩子治疗费用,其家人和网友可以再想它法
    如果捐款数额大于孩子治疗费用,这部分资金应该由网站转交民政或者社会其他福 ...

    大于所需费用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但对大人所言专款专用、代为保管的作法

    小人甚是赞成!

    要保证善款善用才是正题,万不可好心办成了坏事!

  15. 边城浪子 15 楼

    我建议在网站的首页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做一个捐助倡仪书,我支持网站的站长和各位网友对一个陌生生命的关心和爱,请各位斑竹尽快做出一个可行性的捐助方案,以后有这方面的活动通知我参加,本人由于工作忙最近很少上网,有活动电话通知:13993740001 15009370001 13739370001

    [ 本帖最后由 边城浪子 于 2007-12-19 19:25 编辑 ]

  16. 金蛇郎君 16 楼

    期待早日拟定出捐助方案!

  17. 唠叨日眼 17 楼

    方案一确定小旭最终治疗医院,与院方沟通,设立专用帐号,相关费用院方可从此帐号内直接划拨,
    以便使用.
    二 在网站设立虚拟小旭捐款银行,希望各位网友能在银行打款后,保留打款凭条,并及时录入虚拟银行内,每周为一个周期,核算打款金额,以便与银行帐户核对,并将统计数据公示.
    三 定期要求院方提供相关费用开支名细,以便监控费用流向.
    另,基于楼上提出酬款由网站保管,本人认为不可,任何直接接触现金的*作,都有可能导致资金流失,故建议不与采纳.

    方案二 本网站日平均浏览人数在30~50人左右,按此基数计算,相关费用怕是~~~~(杯水车薪)
    故建议与酒泉电台/肃州电视台联系,将情况告之,希望予以关注,以合作的态度通过媒体扩大网站影响,以起到更大的效果.

    其他外因: 请查阅相关法律书籍或咨询律师事务所,筹款方式是否违背相关法律精神,须经过哪些程序,以防善因结"恶果"

  18. 温柔一刀 18 楼

    原帖由 边城浪子 于 2007-12-19 19:21 发表
    我建议在网站的首页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做一个捐助倡仪书,我支持网站的站长和各位网友对一个陌生生命的关心和爱,请各位斑竹尽快做出一个可行性的捐助方案,以后有这方面的活动通知我参加,本人由于工作忙最近很少上 ...

    朋友,您是做那行的?这么多手机号码?

  19. 金蛇郎君 19 楼

    你猜:(

  20. 桉婧 20 楼

    我和我的同事们正在准备组建一个救助贫困女童的团体,而且我们也有号召的能力和条件,如果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和我联系,当然,我们不仅限于贫困女童。

返回论坛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