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轴承经销店商标侵权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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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轴承经销店商标侵权被查处
本报讯(见习记者武晓霞 潘霞 通讯员胡立新)一家轴承经销店销售来历不明并标有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的轴承300套,侵犯了该有限公司的商品注册商标专用权。近日,市工商部门对该侵权产品依法查处并对相关负责人处以罚金2000元。
10月12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接到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我市胜利路某瓦房店轴承经销部的部分轴承为假冒“ZY”商标并冒用该公司厂名的产品。根据投诉,经检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瓦房店轴承经销部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执法人员发现在该经销部货架和库房内摆放有“ZY”注册商标标识、“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轴承数套,经过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鉴定,该批轴承为假冒“ZY”商标并冒用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厂名的产品,执法人员报请批准后当场依法查获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ZY”轴承281套。
经工商局经检分局检查,该瓦房店轴承经销部负责人宗某,于9月份将老乡仇某顶帐的标有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包装及“ZY”注册商标的轴承300套,放在该经销部出售,先后销售轴承19套,销售款142.5元,后剩余45个品种共281套轴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侵权商品予以扣留 。据了解,“ZY”商标为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在第9类滚动轴承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而在我市查获的281套轴承,经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产地及“Z*Y”注册商标的轴承。该批轴承按出厂价计算,总价值为7488.56元。
经检分局人员判定该瓦房店轴承经销部的行为,侵害了“Z*Y”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商标侵权行为。依据相关条例处罚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该轴承经销店属商标侵权行为并对其进行处罚,责令该瓦房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其商标侵权轴承281套;并对该轴承经销部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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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龙在飞 1 楼

    自作孽不可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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