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征订需要责任到人吗?(对于一则酒泉新闻的评论)
昨天偶翻旧报纸,发现一条关于酒泉报纸征订的新闻,具体内容见下图
花海镇要求···············《酒泉日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镇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教师人手一份。
报纸是一次性损耗品,对于资源的浪费很大,不管是从经济的角度还是从环保的角度来讲,多人共享一份报纸要比每人一份合适的多吧。酒泉尚处于欠发达时期,酒泉人民的收入还没有达到随便乱花钱而不在乎的地步吧,尤其是老师,多人共用一间办公室,大部分时间在上课或备课,有必要人手一份《酒泉日报》,大家一起品茶论时事吗?再者,订报不定报,这恐怕纯属个人自由吧,政府还需要
要求
谁必须订什么报纸吗?在举国上下节能减排的时候,居然还有这种完全不考虑经济和环保的硬性行政性政策,并且作为样板来在报纸上作为新闻来发布,不知众网友们怎么看
[ 本帖最后由 chs 于 2008-1-8 15:5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