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鼎煲汤肥牛火锅店服务员非法占有客人财物
2007
年
3
月
7
日下午,我和朋友去新城区红鼎煲汤火锅店吃饭。晚上
7
时
30
分,当我们吃完饭出门不远时,我发现手机遗忘在了饭桌上,便急忙跑步回去寻找,但手机已不翼而飞。便立即用服务台的电话拨了自己的手机号,发现已关了机。就找到火锅店经理交涉:“请查一查服务员,手机可能是你们的服务员拿走的,因为我们就座在墙角的半包厢内,而手机就放在火锅的后面,外面的人是绝对看不见的,只有到了跟前才能看得见。我们走的时候没关火,离开不到
5
分钟回来一看,火也关了,锅也摞起来了,手机也不见了,不是服务员又是谁拿的呢?而且相邻桌上的客人说刚才有个矮个儿的男服务员来过。”饭店经理说问一问服务员(到底问没问不得而知),结果是服务员都说没拿。
不得已我便打了
110
,民警来后就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查看,对服务员逐个进行了询问,但服务员都说没拿,就连谁关的火、谁摞的锅也没人承认了。民警走后我又对大堂经理说,请你们下班后再查一查,大堂经理说行。
第二天来问情况时,有个经理态度很不好,说:“昨晚下班后我们又问了服务员,都说没拿,我们已尽力了,再不要找我们了,我们的服务员素质都很高,绝对不可能拿你的手机的,以前我们的员工把
6000
多元的手机都还给了失主,再不要说你
1000
多元的手机了。我们员工的工资都不低,谁看得上你的手机呢?”。我说:“不一定你们每个员工的素质都很高的,不管怎么说,你给我再查一查,你给员工说,我以人格保证,谁要将手机还回来,我就给谁
300
元钱,绝不会再追究责任。”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等来的是一场空。
3
月
14
日,民警通过查看新的通话记录,发现该手机仍在使用,而且打的都是长途,有北京、咸阳、天水、高台等地。民警通过拨打对方电话,在强有力的政策攻势下,北京的一个机主很快说出了酒泉给她打电话的人名字,叫张某某,男,在新城区红鼎煲汤火锅店上班。
民警迅速出击,一阵工夫就将张俊龙抓到。经过审问,他承认了藏拿手机的全部事实。从而推翻了火锅店经理“我们的服务员素质都很高,绝对不可能拿你的手机”的诡辨。
客人吃饭消费遗忘物品是常见的事,如果饭店老板只顾转钱,而对员工疏于管理教育,不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客人的财物安全是难以保障的,对饭店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的,那么谁还愿意到这样的饭店吃饭,谁还敢到这样的饭店吃饭去呢?
这个火锅店老板真牛,我通过各种方法两次带话,但到
3
月
28
日,我还没有见到火锅店老板来向我道个歉,他们拒不认错。难道只是你的服务员之错,你火锅店就没有一点责任吗?你火锅店老板很是心安理得吗
?你们是这样对待上帝的吗?想不通!
[ 本帖最后由 沙冬青 于 2008-3-29 09:3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