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质疑酒泉市政府、建设局、房管局
真是说的比唱的好,可具体做起来呢,是什么样的,严重鄙视酒泉市政府、酒泉市房管局、酒泉市建设局!
酒泉市房管局、酒泉市建设局2008年工作计划都曾提出:“计划内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其住房结构比例遵循总量控制,项目调节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要求,即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可现在是什么样子呢,目前,酒泉正在兴建或即将兴建的商品住房小区面积100平米以下的几乎找不到,本人,偶先前听说富康开发的小区有八九十平米的小区,还打算在那儿买一套,今天兴冲冲的跑去看时,*都是100多平,最小的也105平米,令人恼怒,真不知道我们的市政府是干什么用的,中央的政策为什么到地方就走样了呢,还计划“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简直就是一句骗人的话!说到这还有房价,酒泉这样一个小城,房价都涨成什么样子了,近乎2000元,我们的市民、百姓能承担的起吗,真不知道我们的市政府干什么吃呢,为什么不进行价格干预,还成天嚷嚷抑制房价上涨,并且在每个计划中都有夸夸其谈要保证住房供应,抑制房价上涨,那具体行动呢?我认为这些都是酒泉相关部门不负责任的表现,无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也不知道新来的书记关注一下酒泉的住房建设以及房价了吗?真心的希望在新书记的领导下,酒泉房地产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步入一个良性的发展路子!
不知大家是否有同感?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8-3-31 20:0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