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关周末对嘉峪关电信公司的答复
关于对嘉峪关电信公司
《关于雄关周末〈电信误导开通电话 搬家退网遇到难题〉报道情况核查的说明》的答复
嘉峪关电信公司:
贵公司给我报的《关于雄关周末〈电信误导开通电话 搬家退网遇到难题〉报道情况核查的说明》收悉,对贵公司反映的问题,本报做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本报 4月4日《电信误导开通电话 搬家退网遇到难题》一文,报道的主要事实有两个:
1:2007年10月26日,张女士在电信工作人员的误导下,办理了每月来电显示3元、赠送一部话机后开通固定电话的业务;
2、2008年3月13日,张女士由于搬家,办理宽带停网,而工作人员却要求张女士将本来只有来电显示费3元的固话转成每月有月租费15元、来电显示费3元的固话。
这两个事实有张女士的个人投诉、有关业务协议等证据。贵公司在给本报的答复中对这两个基本事实也没有否认。而据了解,宽带欠费停止服务,在续费后开通,并不一定需要专门开通固定电话业务。如果一定要核实客户身份,让客户拿着有关证件到电信业务大庭办理更可靠,贵公司所谓“办理固定电话是为了客户负责”的说法难以成立。因此,我报认为,本报《电信误导开通电话 搬家退网遇到难题》一文报道内容属实,贵公司确实有误导客户开通相关收费业务的行为,并且在给客户办理注销业务时的做法欠妥。
二、关于张淑清冒充本报记者的问题。
《电信误导开通电话 搬家退网遇到难题》一文的当事人是本报见习记者张淑清。她在向雄关周末记者采访业务负责人反映了她的遭遇后,为了做到报道客观公证,本报另外派了两名记者潘霞、武晓霞进行采访,并要求张淑清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只能以用户身份交涉,不得以记者身份出现,并交代前去采访的两位记者只能客观采访有关事实,不得干预电信公司对这件事的处理。经向两位记者及张淑清本人了解,当时张淑清只是以客户身份到电信交涉的,并且张淑清本人也肯定,在4月4日,本纠纷完全处理结束之前,她从来没有向电信有关人士提过自己的记者身份。因此,贵公司反映张淑清冒充雄关周末记者的事实不存在,张淑清也没有利用记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关于贵公司反映张淑清投诉电信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多收用户费用的问题,经查,《电信误导开通电话 搬家退网遇到难题》一文中并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四、贵公司在《关于雄关周末〈电信误导开通电话 搬家退网遇到难题〉报道情况核查的说明》中反映本报记者作风问题,本报已经将贵公司《关于雄关周末〈电信误导开通电话 搬家退网遇到难题〉报道情况核查的说明》在全体记者中传阅,本报要求所有记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综上所述,本报认为,贵公司在开展业务方面对客户存在误导,而媒体介入要求采访时,工作人员又借故拒绝采访。稿件见报后,贵公司又没有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反省,却置报道中反映的主要事实于不顾,顾左右而言他,缺乏一个大公司应有的风范。本报建议贵公司努力提高员工素质,真诚对待每一位客户,虚心接受舆论监督,以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服务。
此致
嘉峪关日报社雄关周末编辑部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