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论
生命的意义在于承受,生活的意义在于忍受。当感情宣泄,欲望炙热时,意念的理性就得束缚这思想的跃动。为伟大而执著,为享受而奋斗,人性的世俗没有谁能逃脱,关键是在利益取舍的理性决断,这种决断自然是蠢蠢欲动的欲望化身。欲望本身没有善恶之分,他只是一种需求,这种需求获得渠道简单或是复杂,就此而言,欲望就是一种自我需求的意念表象,他只存在于人的思想上,不通过行动外化出来,是不被人所了解的。
在一定的经济、文化背景下,欲望也会大同小异,本质上是趋同的,马克思阐述的人的自然属性恰如其分的揭示了欲望的统一性。既然欲望趋同,为什么人会有高尚卑劣之分呢?对人的社会历史评价会把人分为若干类,朴素的分法就是: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实际上这是对人利他性的鉴别。而利他性也是欲望的一类,人都是有便利别人的欲动愿望。欲望没有褒贬之分,他只是人原始意识下的需求,有人要问,那贪得无厌又是怎么回事情,这只是外化为行为时的定义,我做着黄粱美梦,这只是一种精神的自慰,算不得贪,也算不得厌,那么我有极端自利的愿望,想集全世界的财富于一身,算不算卑劣呢?当然不,只要你没有为这些而违纪乱法丧心病狂就行了。故欲望可分为利己和利他,当表现出不符合公共道德法律的自利时,就沦为卑劣。而某种自利符合社会道德法律时,也应该视作高尚,因为他摈弃了一些不被社会认可的自利捷径,实现了思想上的自我克制和超越。
有的人说我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思想境界,基本上没有贪欲杂念。我们在许多影视作品中看到,一些隐者或是得道高僧表现出了这样的修为,然而这些实际上是建立在“忍”上。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没有某种想法,而是在理性的思想克制和反省上胜于别人。你试图放弃一切荣辱利害来进行一场比赛,开始或许很镇定,但你在最后接近失败时总会或多或少产生一点紧张或是求胜的心理,甚至是焦躁,这就是一种对胜利的期望,对自尊的渴求,这种潜意识中迸发的思想,没有人能阻止,他是宇宙间万物的相对对立。谁都会产生私心杂念,不外化为行动时,也不会别人觉察,也就不会产生善恶的功利性,一种自发的需求冲动,只是反映人性自然。应该被我们注重的是不应为一己私利而丧德枉法,要学会对欲望的“忍”,或是更高层次的“悟”。
总之,有某种欲望不要紧,他只是本能的流露,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合理的克制,或是在合理合法的途径下实现,我们进行思想教育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