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建设之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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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在努力创建法治社会,不断在推进法制建设,这让我们普通百姓似乎感觉到我们离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并不遥远了。但我朋友的一个案子让我明白了,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其实很遥远的!

具体案件我就不赘述了,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也是大家众所周知的:国家的法律、法规效力明显高于地方法律、法规。但事实似乎恰好相反,一、二审法院根本不买国家法律、法规的帐,法院审判人员还明确告诉我朋友,酒泉有酒泉的法规,就是得按酒泉的法规办!

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事项,并且是下发各地的,难道酒泉没有收到?或者说酒泉不属于中国的一部分,不接受中央政府的领导?还是地方法院与“奸商”勾结,视国家法律的尊严于无物,肆意践踏平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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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害虫 1 楼

    你不说具体个案就没有说服力,没有说服力大家又怎么能加以评说,再说事关国家法制,个人认为:没有具体案件,不好说明。

  2. 领内侍卫大臣 2 楼

    百姓离真正民主、法治的社会其实还很遥远
    试想,当大家都对法律的理解以及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方面再进一步的话
    也许,楼主所谓的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不过,楼主说的太笼统。具体哪个地方政策有悖于国家法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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