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酒泉寰慧实现“精准供热”!
这里先引用个“典故”
根据《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供暖期间,采暖用户室内昼夜温度应不低于18℃。用户24小时以上供热质量不达标,并经供热管理机构核实为供热单位责任的,低于室温合格标准2℃以内的,供热单位按日向用户退还低温期的半额取暖费;低于室温合格标准2℃以上的,则按日退还低温期全款。因停水、停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停暖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采取保暖措施,并报供热管理机构备案;停暖时间累计超过3日的,按日退还超出时间的取暖费。
酒泉寰慧充分领会《办法》精神,深入开展供热管理,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控制采暖用户室内温度,并不断提升检测人员测温水平和沟通能力,终于将我家室内温度控制在了19℃,本人在此对酒泉寰慧做出的努力深表感谢!对该公司“精准供暖”的能力表示肯定,在此祝福酒泉寰慧全体员工,希望你们继续努力,严格把关,带着科研的精神,力争把2019年酒泉城区供暖严格控制在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