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夹在马路中间斑马线上,左右车辆飞驰而过!好危险啊……
老城区都交通整治车辆礼让行人,新城区咋就例外了呢?别说礼让行人了,人都走了斑马线的一半了,左右路过的车咋就不减速呢?明明有车让行人,后面的车为啥一动方向盘就超过去了呢?前面的车刚打个方向盘要进小区,后面的车直接就和前面的车尾可以说是擦身而过,急驰而去。有人等着过马路却过不去,进小区的车减速、注意路边的人再拐进去,都不对吗?难道真是因为兆琪园北门的这路是先修的国道后建的住宅楼,所以交规上规定这种路车辆优先于行人,斑马线可以乎略不看?怎么从来没有在交规上见过,难道说我学了假交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