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35KV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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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状况,按《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号)》及《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甘水保发[2017]381号)》的要求,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环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工作,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35KV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35KV 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建设地点:肃北县石包城乡、玉门市昌马乡;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416.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294.00 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 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35KV 送变电工程输电线路全长 43.00km,起点位于玉门市昌马乡变电站(地理坐标:东经 96°46′26.15″,北纬 39°51′15.66″),由东向西延伸,终点位于肃北县鹰咀山矿区矿山变电站(地理坐标:东经96°19′6.46″,北纬 39°53′53″)。工程主要由输电线路、牵张场、临时道路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 建设内容包括:昌马变电站“T”接点一处, 35KV 输电线路43.00km。项目总征占地面积 6.03hm,其中永久占地为输电线路杆基占地,占地0.12 hm2;临时占地包括输电线路、牵张场、临时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 5.91 hm2, 主要占地类型为草地。 项目所在行政区为玉门市 22.20km,占地3.14 hm2;肃北县 20.80km,占地 2.89 hm2。 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挖填总量 1.53万 m, 总挖方 0.76 万 m,总填方 0.77 万 m,借方 0.01 万 m,无弃方。
2、项目水土保持概述及措施
经监测,该项目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 16.04hm,包括项目建设区 5.79hm和直接影响区10.25hm两部分。实际防治责任范围较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减少了0.32hm2,其中项目建设区减少了0.24hm2,直接影响区面积减少了0.08hm2。变化原因主要为:牵张场每处实际占地380m2,40处牵张场临时占地共减少0.08hm2,直接影响区减少0.04hm2;设计临时道路共长10.25km,实际长9.8km,临时道路占地减少0.18hm2,直接影响区减少0.07hm2;施工生产生活区设计每处占地由80m2,实际每处占地120m2,5处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占地增加0.02hm2,直接影响区增加0.03hm2。
主体工程施工时土石方开挖、回填利用做到挖填平衡,结合现场调查,工程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 1.53 万 m, 总挖方 0.76 万 m,总填方 0.77 万 m,借方 0.01 万 m,无弃方。
水土保持验收主要结论为:经过治理,项目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6.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87.0%,水土流失控制比0.75,拦渣率为97.05%,各项指标均达到了防治标准。
3、水土保持验收结论要点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单位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调查范围:项目建设影响及其周边区域,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水土保持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水土保持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5、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甘肃环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17794192956 邮箱:391652008@qq.com

建设单位: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权工 联系电话:1330937890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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