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委组织部:
建议:
1丶党员缴党费应签注党费证。有些老党员自己走不动,让别人代替联系组织;前两年有过补缴党费,一度开证明,却和党费证数据异样;还可监督党费正常使用。
2、党费应该严格按照中组部14条之规定制行,按工资收入比例交费,每档之差额应算两笔帐。例如5100元收入,5000元应按1%收取,100元应按1.5%收取,其两项之合为最终缴费。
3、党刊党报应发行到基层支部党员手中。(我曾经在两支部参加活动,亲眼所见:党建、光明日报在年终整理时顺序及位置就没动过,包装也没拆封,浪费钱事不大,党员没有学习资料,或者说自己订了也不一定送达。
4、领导们,我你初心和使命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都为群众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