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有关医疗事故的事
我的家人于前几日因个人原因导致骨折住进医院,在入院不到一周内根据主治医生意见进行手术,在做完手术后出现腹胀等问题,后经检查是钢钉过长所致,医院再次建议做手术换钢钉,因病人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这种原本一次手术就能完成的病情却让老人受二次伤害,这算不算医疗事故,现在医院只是说免除第二次手术的费用,我在这里咨询不是说要敲诈医院之类的,就是想知道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如果后期出现什么问题,这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希望懂得人可以帮忙解答,在这里我没有发出是哪个医院,是不想因为我的不确定给医院造成不良的影响,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