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
2018年4月21日在酒泉北关加油站,发生了一起车祸,其中有很多事情我不是很了解,希望知道的人能帮我解答一下。第一,交警出警流程,(1抢救伤员2保护现场3勘察事故现场,在勘察现场时要拍摄现场,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记,制作笔录)。但是呢,急救电话是我自己打的,报警电话是我姐夫打的,等交警到达现场的时候,离发生事故已经过去了四十多分钟。
当时交警李明海到达现场的时候,(我已经在医院了,)我姐夫一直在现场,他说对方肇事逃逸,对方的全责。完了现场都没有勘察,监控也没有看就走了。完了以后就是事故责任划分,在划分责任的时候交警还调查到,肇事司机陶生璞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而且是应为吸毒,在戒毒所强制戒毒刚出来的。事故责任划分书上写的是我的次要责任,陶生璞的主要责任,责任划分书上只有叫杨生智的盖章,并没有当时出了警的李明海的盖章。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况之一的。1酒后或吸食毒品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证驾驶车辆的3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4严重超载的5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逃逸或弃车逃逸的。(对方陶生璞已经触犯了两条,导致我化脓性骨髓炎至今未愈,伤情鉴定结果为重伤二级)杨生智你没有到达现场,也没有勘察现场,也没有制作笔录,(笔录是李明海做的)交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吸毒人员自被抓之日起在强制戒毒或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可驾驶机动车辆。你做为一名执法者,难道你不知道吗?甚至从事发到现在一年多了,你和我之间连面都没见过,你凭的什么开的事故责任划分书。
第二,事故车辆所属白桂平,白桂平将车辆交于没有驾驶资格证的陶生璞驾驶机动车致于我重伤二级,就因为责任划分书下来后,两个月以后陶生璞提交的一份二手车交易合同,就能认定此事故与白桂平没有任何责任了吗?
第三,交通法明文规定,白桂平将机动车借于没有获得驾驶资格证的陶生璞就已经触犯了法律,交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白桂萍应该处以十五日拘留,并吊销驾驶证。所以白桂萍有连带责任,为什么交警大队不追究白桂萍的责任?
第四陶生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在是发以后已经破坏了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报告执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的规定。(120是我自己打的,事发以后半小时陶生璞及他的家属,都没有报警,报警的是我姐夫。当时陶生璞下车看了一下,就弃车逃逸了)
第五李明海要向检察院提交资料,让检察院提起公诉,要我去签字,当我去的时候资料上写的是我驾驶劲龙牌摩托车,车牌号都有的。(只是当时骑得是我朋友的车,他买的是二手车,行驶证丢了找不到了。)既然向检察院提交的资料上有车辆信息,那为什么在责任划分书上写的是无号牌摩托车。我说对责任划分我不同意,我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告杨生智,当时李明海说可以,上哪告都可以。
我只想问问大家这事情可以告吗,要是可以在酒泉要是告不赢,我去省上告,再不行就去中央告,我叫张根生,我为此信息负责1779375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