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富康集团购物中心,你们怕是冒充国家食药局都不按流程操作。
本人去富康天宝四楼吃饭无意间看到的一张处罚文件。
你们看懂了没,富康集团居然替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从业人员。怕是猫捉老鼠多管闲事。
另外请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表一下评论,你们是有多忙,一个商场管理部门都能替你们罚款了。另外好像罚款都属于行政处罚,富康集团有执法权吗?还请相关部门出面解释一下。
另外附带一张食药局付款的立案流程图
本人去富康天宝四楼吃饭无意间看到的一张处罚文件。
你们看懂了没,富康集团居然替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从业人员。怕是猫捉老鼠多管闲事。
另外请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表一下评论,你们是有多忙,一个商场管理部门都能替你们罚款了。另外好像罚款都属于行政处罚,富康集团有执法权吗?还请相关部门出面解释一下。
另外附带一张食药局付款的立案流程图
罚款一百有点少了,多一个监管,多一份安全{:lol:}
首先站在消费者角度,我觉得富康购物中心的做法是对的, 对于富康的做法,我相信大多数人是赞同的,食品安全关乎大家的健康安全,如果真的出了食品安全事故,这个责任谁来负责?其次,从责任的角度,无论是经营者还是管理者或是个人都要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无论是商场还是相关管理部门,都有义务监督管理,这都是为了大家的健康着想……支持!
这文件没毛病,所谓的餐饮明厨亮灶,你吃好了自然什么都好,一旦有个肚疼胃酸的,会不会都赖在之前吃饭的地方,这种不带口罩和帽子的行为,就该罚!我们且不说罚款100有没有权利,也不追究100元去哪里了,就看这张红头文件,说明富康的餐饮至少是有自查自检的,最起码是一个负责任的态度,总比外面没人管餐饮让人放心吧!
从红头文件可以看出人家的处罚依据是4月19号富康公司下发的一封文件,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处罚,是企业自查自纠,和食药监局并没有关系!就像在工地上工人不带安全帽,罚老板500元,这只是一种监督手段!要是真让食药监局查处了就不是100元这么简单了。楼主是哪家店的?说出来给大家提个醒,都不去你家了!你发这个帖子完全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富康做得对,为富康点赞666!!!
发现楼主装都不会装,看你帖子第一句“本人去富康天宝四楼吃饭无意间看到的一份文件”,正常消费者如果看到这份文件肯定关心的是哪些店被处罚了,只有哪些被处罚者才关心这应不应该罚!另外猫拿耗子天经地义,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有法律意识是好的,值得点赞。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罚款”都是权力机关的行政性罚款,罚款只是一种行为,就拿富康和商户来说,他们之间肯定有租约的,合同里必定有:商户必须遵守商场的管理规定等等条款,违反即为违约,你看到的公司文件上面的处罚其实本质就是一种违约处罚,合同上一般称违约金,只是大家一般都口述为罚款,而且富康的这个处罚金额并不高,所以这是合法的。如果金额过高,根据合同法,租户是可以主张自己权力的。
作为餐饮老板我都每天在自查店里食品安全,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客人负责,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为富康点赞
监督,商场和商家有条约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现了可以举报,由食药局管,但私自罚款,这钱去哪了就不得而知 ...
商场和商家有条约的,有条约就要遵守,富康做法没有错,
监督,商场和商家有条约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现了可以举报,由食药局管,但私自罚款,这钱去哪了就不得而知 ...
作为一个常在富康消费的消费者告诉你,富康不差这点罚款,也不差你这样的经营者。曾经就有身边的朋友想进富康经营食品类,因为不是品牌所以人家还不要呢,不是你想进就进的
我觉得罚的对啊!做餐饮嘛健康第一位,要不然还不知道吃他们的多少口水呢{:10_825:},富康还是监管的挺细致,吃的放心我选富康,这个通知竟然感动到我了{:10_825:}我这是怎么了{:10_819:}
大家作为消费者,我为富康点赞,你作为消费者,心人家富康给商户罚钱,还心钱去哪里了,我今天去富康吃饭,还听见人家说罚的对,大家都更放心了。你怕是商户吧。
我就想知道这位顾客如果你在这家店消费的时候吃坏了身体你会不会怪富康管理不到位。你维权会不会找富康。我会我要吃坏了我肯定先找富康负责,所以我认为人家富康没毛病。说人家多管闲事那你呢?你去消费你管人家怎么管理。真不能理解你是咋想的。
处罚没毛病,不按规矩行事就该罚!
楼主:猫捉老鼠怎么就多管闲事了?你是害怕挨骂吧?我给你纠正卡,“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富康做的挺对的,商户租了他们的店铺他们肯定要监督管理。
重点不是罚款!重点是人家在加强监督、加强管理,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餐饮环境!赞 富康
出发点是对的 ,我觉得可以富康可以给食药局举报,没权利私自罚款
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订的,既然查肯定提前就有这样的制度要求。就像好多单位迟到旷工要罚款一样,目的是为了让有些人能够遵守规则。